一、控制点范围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所含闭式喷头、水流指示器、水力警铃、压力开关、湿式报警阀、喷淋泵、喷淋稳压泵、增压罐、末端试水装置等消防设施控制点,共9类2242个点。
二、责任部门: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控制点由工程部水工组、强电组主管负责控制。(水工组、强电组当班岗位控制点9个)。
2、管网出水压力的控制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控制点与消防监控中心的联动由工程部配合保卫部消防主管实施控制。
上述涉及消防安全岗位控制点10个。
三、控制内容:
1、每周控制内容:
(1)消防泵房排水设施、喷淋泵的底阀、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是否处于正常状态。阀门标志(标明名称、用途、状态)及消防水泵通电状态。
(2)消防泵房处启动喷淋泵,运转状态。
(3)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
(4)填写《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周控记录》。
2、每月控制内容:
(1)对组成系统的喷头、湿式报警阀、闸阀报警控制器、管网接头等控制点作外纲检查,看有否损坏、锈蚀、渗漏、启闭位置不当等情况存在。
(2)查看管网末端试水装置压力表,要求管网出水压力≮0.05Mpa。
(3)利用管网末端试水装置排水,对各楼层水流指示器进行功能试验,内容包括水流指示器动作,消防监控中心信号显示情况。
(4)填写《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月控记录》。
3、每季控制内容:
(1)消防监控中心启停喷淋泵,泵运转状态。
(2)对湿式报警阀进行功能试验。方法为:打开系统侧放水阀放水,报警阀瓣开启,延时器底部有水排出,并延时5s~90s内报警装置应开始连续报警;水力警铃应发出响亮的报警声,压力开关应接通电路报警,并启动消防水泵。
(3)消防监控中心信号反馈情况。
(4)每年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消防用水进行更换。
(5)填写《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季控记录》。
四、实施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应按逐层、逐个控制点实施。
2、对控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任人员书面报告保卫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