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生产结构和作物种植结构的变化,各种类型的农业机械已进入千家万户,农机安全监理不仅要对拖拉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其它农业机械都应做到安全生产。作为农村保有量大,使用广泛的柴油机、播种机、收割机、脱粒机、尤其应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达到安全生产,减少农机事故,促使农机化发展之目的。
一、对四小机械实行监理势在必行
1、四小机械是目前农业生产的重要生产力,在目前土地分散经营,尤其是实行粮麦间作,间、混、套、复种植作物不一情况下四小机械已成为农民播种、灌溉、收割、脱粒的主要动力,其效能的发挥直接关系到农业的丰收与否。
2、四小机械状况差,近几年来,由于农机监理只顾拖拉机管理,没有深入开展对四小机械的检测,其一、农村水利配套的柴油机大部分在乡镇水利部门和村、所有权界限不清,造成损失浪费严重。仅我们建平县不完全统计的760台柴油机仅有30%能维持使用,其中542台柴油机处于报废待修状态;二是近几年来我县才被列入小麦种植基地,小麦的播种、收割、脱粒机械大部分为引进机型,配件不全,造成损坏不能维修;三是四小机械使用周期短,停放时间较长,保管不善造成损坏,使用前不能定期维修,由此直接影响到农业机械效能的发挥。
3、农机户愿意用好机器,但又缺乏技能。仅我县从一九八四年建所以来,只在一九八八年举办了一次有30多人参加的机械操作手培训班,仅占现有操作手的10%左右,其余90%的操作人员没有经过正式培训,只是摸索着操作,不会维修和排除故障。实际工作中,由于对机械使用保养不当,违章操作,导致机械事故和危及人身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从本身利益农民愿意接受管理,得到服务,增长技能,用好自己的机械。
二、如何开展对四小机械的监理工作。
1、搞好宣传,提高认识。一要亮政策,讲规定,使有机户知道怎样才是合法经营,二要宣传农机监理不只是管,还有维修、培训、咨询服务。
2、制定检审标准。根据四小机械的技术要求,使用情况及操作手状况,制定《四小机械检验标准》和《机械操作手审验标准》,使检审工作有章可循。在《四小机械的检验标准》中,要明确规定出农具要达到“三五一”标准,和配套功率油耗指标。比如,要求功率不得低于额定值的90%,油耗不得高出额定值的10%,还要规定最高空转转速,以杜绝改轮调速的违章现象。在对操作手审验上应采取以检促修,以检促训的方式,促进操作手的培训和对四小机械的修复工作。
3、充分发挥乡镇监理员的作用,四小机械量大,面广,而检审又相对集中,单靠县监理部门难以完成逐台检验的重任,因此应把对四小机械的检审工作下放给乡监理员承担,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确保质量,在检审前,一要组织乡监理员统一进行培训,统一检审程序,明确检审标准,学习检审方法,并实行责任制,二是协同乡、村召集村安全监理员和操作手会议,明确要求,搞好动员,组织行动;三是印发四小机械检验和操作手审验标准,以及有关知识资料,发至操作手手中。
在检审工作中,县农机监理部门还要组织懂技术的监理人员,携带检测仪器和维修工具、配件,深入乡村,巡回服务,真正把检审同服务结合起来,树立农机监理的良好信誉。
4、通过检审,加强综合治理,一是把检审同作业合同相结合,经检验合格的机械由农机监理部门核发“合格证”,并以此作为鉴定各项工作合同的凭证。这是一项综合管理措施,需要得到各级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协作。二是要把检审与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通过检审,可以促进操作手和操作手之间,和与农机部门的交往,利用这一有利条件,配合农机管理部门和村委会,按优化组合,自愿互利的原则,组织有机户建立作业承包合同和服务组织,完善对四小机械的管理。三要通过检审,实现对四小机械的规范化管理,对检审合格的机械及操作手核发牌证,并建立统一的档案管理模式,即县建总档和分型号台帐,各乡镇以村为单位建档,并负责检审登记档案。这就为日常检查、年检、年审提供了方便。
三、对完善四小机械检验和操作手审验的几点意见。
1、检验标准应切实可行。一切照搬新机具标准不太现实,应充分考虑在役机械及其作业条件差的具体情况,拟定一个可行的,比较先进的指标。
2、检验方法应即方便群众,又卓有成效,采用以村为单位适当集中,对机器会诊,对机械操作手咨询,比较适用。
3、操作手的审验,应根据本人对机械的使用情况和平时作业质量,以及身体状况对无其它妨碍操作的情况下,可随机械检验同时审验,不宜向机动车驾驶员那样复训审验。
4、在档案设置上,力求简单明了,具体做到检审记录清楚,反映出机具调前试后的技术状况即可。
以上是我对四小机械实行监督管理的一点看法,在农机监理实行对农业机械全方位管理的今天,加强对四小机械的监督管理,尤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