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原理,可为风动凿岩机、电动凿岩机、液压凿岩机和内燃机凿岩机等四大类。在煤矿井下掘进应用的凿岩机有手持式、气腿式、向上式、导轨式凿岩机及凿岩台车等;煤巷掘进使用的是煤电钻。
(一)凿岩机的安全使用
(1)检查凿岩机使用的风压,应在0.5-0.6MPa范围内;水压应在0.2-0.3MPa范围内。凿岩机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每隔1h向注油器内注油1次。
(2)检查工作地点的支护必须牢靠,空顶作业的空顶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3)凿岩机工作前,必须向往注油器内注满润滑油,并调整油阀,使油量在2.5-3.0cm?/min左右,严禁凿岩机在无油或缺油状况下运转。
(4)凿岩机工作前,应吹净供气管内和接头处的污物
(5)启动凿岩机时,应小开轻打,在气腿推力逐渐加大的同时开全车凿岩。不得在气腿推力最大时突然开车运转,也不得长时间开全车空转,以免损坏零件。
(6)凿岩机工作中,应注意钻进速度和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如钻进速度加快,应把操作手扳至强吹位置,以免夹钎;如钻进速度过慢,应立即停机检查。
(7)掌钎工不得戴手套。
(8)禁止使用弯曲或中心孔不通的钻杆,钻头不合格时,必须立即更换。
(9)检查岩粉的冲洗和排除情况,供水量适宜时,岩浆应保持稀粥状,严禁无水钻进。
(10)检查气腿工作状况并随时进行调整。
(11)凿岩机工作时,应随时注意钎杆突然折断,以防止发生伤人事故。
(12)退钻时,不得用力猛拉,应以半开车状态缓慢拨出钎杆。
(13)钻孔结束后,应拆掉水管进行轻运转,吹净机器内残存水滴,以防机器内零部件锈蚀。
(二)煤电钻
煤电钻由电动机、减速器、钎套筒、钎杆、散热风扇、外壳、把手和开关等组成。在把手和后盖上均有橡胶绝缘包层。其煤电钻的安全使用要求如下: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使用煤电钻。
(2)每班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并做1次跳闸试验。严禁甩掉综合保护装置。
(3)煤电钻应空载启动,并检查钻杆旋转方向是否正确(从电动机向钻杆方向看顺时针旋转)。
(4)必须湿式打眼,严禁打干眼。
(5)煤电钻操作人员必须避开开眼口方向,两脚前后分开站在实底上。
(6)打眼时不得用力猛推或用肩扛,应以胸部顶住后盖均匀用力,以防止煤电钻过载。
(7)打眼过程中,应适当前后窜动钻杆,以利于排粉,并防止断杆伤人和卡钻事故。
(8)煤电钻连续使用30min后,应晢停钻进并进行降温,使电动机温度不超过50°C。
(9)工作面突然停风、停电时,必须立即停止打眼,撤离工作地点。
(10)打眼时出水有异状,温度忽高忽低,有明显瓦斯涌出或煤体松散等迹象时,应停止工作并汇报,
(11)煤电钻供水压力不得超过0.15MPa,管路不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