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在得到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后,方可开始操作,操作前必须鸣哨(铃)示意。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引起事故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发出危险信号。操作时对其他人员发出的危险信号,也应该注意和听从,以免发生事故。指挥人员应熟悉所指挥的起重设备性能。
B、施工中,如遇有大雪、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影响施
工安全时,应主、停止起重作业,并将起重设备、起重物设于安全位置,要有防溜、防滑等可靠的防护措施。
C、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精力集中,配戴好安全帽。
D、起重作业时,必须执行“九不吊”,“七禁止”的制度。
九不吊
1) 未试吊不吊:
2) 起重超跨度不吊:
3) 非指挥人员指挥不吊:
4) 信号不明不吊:
5) 吊钩不对重物中心不吊:
6) 长6m以上和宽大物件无牵绳不吊:
7) 套索不稳不牢不吊:
8) 重物相压、相钩、相夹不吊:
9) 吊钩直接挂在物件上不吊:
七禁止
1) 禁止人员站在运行线内或从吊起的物体底下钻过:
2) 禁止站在死角和敞车车帮上:
3) 禁止站在起吊物件上:
4) 禁止用手校正吊高0.5m以上的物件:
5) 禁止用手脚伸入已吊起的重物下方直接取放垫衬物:
6) 禁止重物下降时快速重放:
7) 禁止用起重设备拉动车辆和撞击重物。
E、动臂式起重设备机起重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无资料可查,最大不超过78度。
F、不同型号和不同规格的起重机械,按其出厂具体规定设置的高度限位器,变幅指示器,幅度限位器,纵移、横移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都应齐全可靠。
G、工作中应经常注意轴承、减速机、卷扬机系统的润滑及运转情况,操作场所非操作人员禁止入内。
H、严禁吊运人员或手抓吊钩下降,以防起重系统突然失灵而产生事故。
I、如双机抬吊时,两机的臂杆应保持一定距离,有专人指挥,行车速度要慢,重物距地不得超过一米,司机必须熟悉统一的信号和手势,做到紧密配合,行动协调一致。
J、严禁用各种起重机械进行斜吊、拉吊和吊地下埋设的物件,以免机械载荷过大而造成事故。
K、起吊重物时,吊钩中心应垂直通过重物中心,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厘米须停车检查:1)起重机械的稳定性:2)制动器的可靠性:3)重物的平稳性:4)绑扎的牢固性。
L、起吊重物时,禁止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重物吊起后平移时,其底部至少应高出所跨障碍物的0.5m以上:零星材料和物品,必须用吊笼或用钢丝绳捆绑牢固方能起吊。
M、放置吊运的重物时,要注意地面的平整,防止斜歪倾倒,要对物体有防护支撑。
O、起吊重物时,起落、左右回转速度要均匀:动作要平稳,禁止忽快忽慢,不准紧急制动。回转时,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注意吊钩的上升高度,防止升到顶点,由于限位器失灵而造成事故。注意卷扬机起吊绳排布情况,不允许出现吊绳出卷筒现象,以免出现事故。
P、雨、雪天气工作,为防止制动器受潮失效,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可靠后,方可进行工作。
Q、起重机在运行中,遇到紧急危险情况时,应立即紧急停车。若在降落重物过程中,卷扬机制动器突然失灵,应采取紧急措施,即将重物稍微上升后,再降落:再上升再降落:这样多次反复,就能将重物安全降落。
R、起重机械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交重物放下,不得悬在空中。
S、必须经常检查钢丝接头和钢丝绳卡子结合处的牢固情况,卡子有螺帽和压板的一面应在靠钢丝绳长的一端,以免松动脱落。卡子的数量和间隔,应根据钢丝绳的直径按规定标准排列详见表。在机械运行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及滑轮,以防发生事故。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以免在通过时卡住。
钩环必须放在钢丝短头的一侧。
T、钢丝绳的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械的规定要求。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在工作中放出钢丝绳时,重物降到最低位时,应在卷筒上保留三圈以上,以防钢丝绳未端松脱。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根数超过表的规定时,应更换新绳。
U、对已报废的钢丝绳应作出明显的标记,防止误用。
V、起重机械通过高压线路时及架空输电线路下面作业(包括机上人员)与导线间的距离,不得小于以下数值:
1~10KV>1.5m:35~110KV>2.0m:
154~220KV>2.5m:330KV>3.5m.
如通过机械的高度超过4m,应当先取得电力单位的同意。
W、起重机械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作业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设备、钢丝绳或重物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以下数值:
1KV以下>1.5m:1~20KV>2.0m:
35~110KV>4.0m:154KV>5.0m。
220KV>6.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