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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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仪器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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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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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专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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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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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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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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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队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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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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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MH—TFD—便携式仪器仪表—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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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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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便携式瓦检仪无欠压,调校有效期未超过7天;
2. 仪器干净、外观完好、结构完整、附件齐全,各调节旋钮灵敏,电源开关灵活,显示正常;
3. 便携式仪器的电量充足、电池完好、读数显示器正常、报警器正常、外壳完好、机体无进水、电源电压符合仪器工作要求、仪器各调节电位器能正常调节,显示器显示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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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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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风队监测负责人每年将便携式瓦检仪送安监局检测中心检定一次;
2. 便携式仪器调校员每7天对便携式瓦检仪进行一次调校;
3. 仪器发放人员发放前对便携式瓦检仪进行外观检查、电压检查,发现损坏时严禁发放,并将其送回通风队进行修理;
4. 便携式仪器调校员在调校前必须对便携式仪器进行检查,不完好的仪器经维修后方可进行调校;
5. 通风监测负责人每年联系厂家技术人员对故障的仪器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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