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检修场所用电,必须有计划设置电源点(配电箱),不得任意拆用生产车间原来的电气设备的电源。如必须拆用,应经电仪负责人批准后,由电工拆接,才能使用。检修用的临时配电箱,应坚固、严密,有防水、防雨设施。箱门上涂有红色“电”符号和文字的警告标志。要有专人负责,并加锁。
2 检修场所内所有的电气设备开关(除检修用电和照明外),必须挂“停车检修,严禁合闸”标志。
3临时电源线的架接,或接用电焊机、水泵、电机、临时照明等一切临时电源,必须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经检修现场负责人和电仪负责人批准同意后,由电工进行架接。
4 在易燃易爆岗位进行检修时,装设的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开关,应符合防爆规定。
5 临时电源线的绝缘必须良好,架设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需架空,在室内离地不应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5m,横过马路时不低于5m。送电前应测量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送电。
6 临时电器设备和电源线,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7 各种电气安全用具(护具)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应有专人保管,放在指定地点,防止受潮或受酸碱腐蚀。
8 电焊机、水泵等电动机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按《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2006的要求,合理选用。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工具。如使用Ⅰ类工具,必须与漏电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同时使用。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作业,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如在金属容器和管道内作业,必须使用Ⅲ类工具。各类工具在使用前都要认真检查。
9 室外临时安装的机电设备及电源开关,均应设有防雨设施和照明。
10电气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由专业检修人员(或单位)负责检修。
11检修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停、送电联系,严禁越时停电、送电。
12不准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检修,必须办理带电作业许可证、经电工主管和检修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确认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后,在有监护的情况下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