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安全是铁路运输生产系统运行秩序正常、旅客生命财产平安无险、货物和运输设备完好无损的综合表现,也是铁路运输生产全过程中为达到上述目的而进行的全部生产活动协调运作的结果。铁路运输安全基础知识包括车务安全知识、机务安全知识、车辆安全知识、电务安全知识、工务安全知识和牵引供电安全知识。
1. 车务安全知识
列车的分类和等级。列车按运输性质可分为旅客列车、混合列车、行包快运专列、军用列车、货物列车、路用列车。每类列车又分不同的等级,如旅客列车分为直达特快旅客列车、快速旅客列车、普通旅客列车等;货物列车分为五定班列、快运货物列车,以及直达、直通、区段、摘挂、超限、重载、保温和小运转列车等。
编组列车的一般要求。列车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及列车编组计划和列车运行图规定的编挂条件、车组、重量或长度编组。列车重量应根据机车牵引力、区段内线路状况及其设备条件确定;列车长度应根据运行区段内各站到发线的有效长,并须预留30m的附加制动距离确定。
调车作业的有关规定。车站的调车工作应按车站的技术作业过程及调车作业计划进行,并要固定作业区域、线路使用、调车机车、人员、班次、交接班时间、交接班地点、工具数量及存放地点。车站的调车工作由车站值班员(调度员)统一领导,调车作业由调车长单一指挥。
车站接发列车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车站应坚持安全、迅速、准确、不间断地接发列车,严格按运行图行车的基本原则。接发列车时,车站值班员应亲自办理闭塞、布置进路、开闭信号、交接凭证、接送列车、指示接车或发车。接发列车应在正线或到发线上办理,并应遵守以下原则:客运列车、挂有超限货物车辆的列车,应接人固定线路;特快旅客列车应在正线通过,其他通过列车原则上应在正线通过;原规定为通过的客运列车由正线变更为到发线,接车及特快旅客列车变更进路时必须经列车调度员准许,并预告司机。
2.机务安全知识
运用机车的基本类型。我国运用机车分为电力机车、内燃机车、蒸汽机车。
机车装设行车安全等设备的规定。内燃和电力机车须装设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其中客运机车还应加装轴温报警装置;牵引特快旅客列车的机车,应分别向车辆的空气制动装置和空气弹簧等其他装置提供风源;蒸汽机车上装设自动停车装置。
机车“三项设备”运用管理的规定。运行机车上必须安装机车信号、列车无线调度电话、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简称“三项设备”)。为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各铁路局应根据实际编制《行车安全装备使用、维修管理实施细则》,并建立铁路局和基层单位各级干部的定期检查、抽查制度。
机车乘务员待乘休息管理的基本要求。担当夜间乘务工作并一次连续工作时间超过6h的乘务员,必须实行班前待乘休息制度。乘务员待乘卧床休息时间不得少于4h,待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持IC卡到达待乘室签到,按指定房间休息;段、车间值班干部每天必须检查乘务员待乘休息情况,铁路局应对管内各待乘室的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3.工务安全知识
铁路线路类别。铁路线路分为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及特别用途线。
机车车辆上部限界最高、最宽的限度。 机车车辆无论空、重状态,均不得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其上部高度自钢轨顶面的距离不得超过4800mm;其两侧最大宽度不得超过3400mm。
4.电务安全知识
信号机的基本类型。 信号机按类型分为色灯信号机、臂板信号机和机车信号机。信号机按用途分为进站、出站、通过、进路、预告、遮断、驼峰、驼峰辅助、复示、调车信号机。
连锁设备的基本类型。连锁设备分为集中连锁(继电连锁和计算机连锁)和非集中连锁(臂板电锁器连锁和色灯电锁器连锁)。
集中连锁设备应保证的基本条件。中连锁设备应保证:当进路建立后,该进路上的道岔不可能转换;当道岔区段有车占用时,该区段的道岔不可能转换;列车进路向占用线路上开通时,有关信号机不可能开放(引导信号除外)。同时,集中连锁设备,在控制台上应能监督线路与道岔区段是否占用,进路开通及锁闭,复示有关信号机的显示。
道口自动信号的技术要求。道口自动信号应在列车接近道口时,向公路方向显示停止通行信号,并发出音响通知;如附有自动栏杆(门),栏杆(门)应自动关闭。在列车全部通过道口前,道口信号应始终保持停止通行状态,自动栏杆(门)应始终保持关闭状态。
5.车辆安全知识
车辆的基本类型。车辆按用途分为客车、货车及特种用途车(如试验车、发电车、轨道检查车、检衡车、除雪车等)。
旅客列车安装轴温报警器的基本规定。编入直达特快旅客列车、特快旅客列车、快速旅客列车、旅客快车的客车应装有轴温报警装置。
列车中关门车的限制规定。编入货物列车的关门车数不得超过现车总辆数的6%,超过时要计算每百吨列车重量换算闸瓦压力,不得低于280kN。列车中关门车不得挂于机车后部3辆之内,在列车中连续连挂不得超过2辆,旅客列车不准编挂关门车。
红外线轴温探测设备设置的基本原则。在干线上,应设红外线轴温探测网,轴温探测站的间距一般按30km设置。
6.牵引供电安全知识
接触网工作电压的限度值。接触网最高工作电压为27.5kW,瞬时最大值为29kW;最低工作电压为20kW,非正常情况下,不得低于19kW。
接触网带电部分与固定接地物、机车车辆及货物的距离限度。接触网带电部分至固定接地物的距离不少于300mm;距机车车辆或装载货物的距离不少于350mm;跨越电气化铁路的各种建筑物与带电部分最小距离,不少于500mm。
电气化铁路道口限界架的高度规定。在电气化铁路上,道口通路两面应设限界架,其通过高度不得超过4.5m。道口两侧不 应设置接触网锚柱。
人员与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规定。为保证人身安全,除专业人员执行有关规定外,其他人员(包括所携带的物件)与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少于20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