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报告 |
报告内容 | 事故基本信息 | 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过程描述、 事故类型、事故车辆行驶里程、数据来源等。 |
车辆基本信息 | 汽车生产企业、车辆类别、车辆型号、VIN 码、动力类型、与事故相关的风险减缓策略、感知定位系统、事故发生时车辆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功能、事件数据记录系统 (EDR)(如有提供)记录的信息、车辆召回及维修保养记录、与事故相关的技术服务活动、召回活动和车辆软件升级记录、同型号车辆总行驶里程(如有提供)、 同型号车辆总事故次数等。 |
事故详细信息 | 事故发生时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状态、事故现场监控视频、车载行驶记录仪记录的信息(如有提供)、相关电子控制器(ECU)信息、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天气等环境情况、事故时间、事故参与方、事故车辆状态、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原因初判等。 |
原因及预期改进措 施 | 事故与组合驾驶辅助系统运行的相关性、事故原因分析、预期改进措施等。 |
事故现场及事故车辆照片。 |
报告机制 | 企业在事故发生后 48 小时内(如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在事故发生后 24 小时内)提交事故信息。事故是指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使用期间发生的碰撞等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气囊展开、不可逆乘员约束装置或者弱势道路使用者辅助安全系统展开、人员受伤、人员死亡等情形。 |
二、事件报告 |
报告内容 | 基本信息 | 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车辆数量(辆)、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在激活状态下总运行时长(小时)、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在激活状态下总行驶里程(km)等。 |
事件信息 |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使用期间,触发风险减缓功能(如有)、探测到系统失效导致的系统或其功能自动退出、因超出系统边界导致的系统或其功能自动退出等情形的事件; 产品安全评估相关的其他事件。 |
报告机制 | 包括季度、年度报告和产品安全评估相关的其他报告。企业在自然月的 4 月、7 月、10 月的前 15 个工作日内提交上一个季度的报告,1 月的前 15 个工作日内提交上一个年度的报告。事件指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使用期间,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所发生的与安全相关的驾驶行为、情况等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