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工程项目部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按月填写《工伤事故月报表》,建立事故登记档案。做到及时、如实地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伤亡事故;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须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生伤亡事故不得瞒报。
五、开展安全生产评价
(1)公司制定了《工程项目部安全评价评分标准表》定期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安全生产评价。
(2)公司安全技术部每年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年终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挂钩、考评,奖罚兑换。
六、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必须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综合本工程工艺流程特点,特制定以下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高处作业及“四口”、“五临边”安全技术措施
(1)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制高处作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履行编、审、批签字。
(2)在进行高处作业前,由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安全部门负责人向有关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高处作业人员穿戴好人参劳动防护用品,方可进行现场作业。
(3)对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恐高症等疾病人员不可安排从事高处作业。
(4)作业人员在周边悬空状态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视作业条件设置栏杆、防护网,系牢安全带等安全措施。
(5)构件就位安装的作业人员,应提前设置作业平台及安全设施。
(6)在施工现场各层,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在上层高度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当达不到要求时,设置隔离层。隔离层可采用木脚手架,按照防护棚的搭设要求进行。
(7)对临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加盖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措施。
(8)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防护栏杆,洞口下方张设安全平网。
(9)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立红灯警示。
(二)起重吊装安全技术措施
(1)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做到编、审、批签字。
(2)起重机、行车安全装置要齐全,须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测合格取得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3)起重机、行车司机及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司机在操作行车进行起升、回转、变幅、行走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4)起重机、行车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起吊重物禁止进行斜拉或起吊地下埋设的重物,不得在重物上堆放零散物件。
(5)当起重机、行车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50cm后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行车的稳定性及重物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提升。
(6)重物升降速度要均匀,行走要平衡,当行走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
(7)起重机臂杆伸缩按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要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报警时,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8)起重机行驶前必须按规定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蹲坐及堆放物件。
(9)起重机不得在架空线路下方工作,当在一侧工作时,臂杆(包括重物)与边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2m。
(10)高处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独立悬空作业人员除去有安全防护网外,还应以个人防护(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等)作为补充防护。
七、现场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为了保证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在以为情况发生时,抢救队员和全体员工能有条不紊地按照预先制定的方案,快速有效地组织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减少突发事件损失,特制定本项目施工现场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根据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施工的特点,容易产生的伤亡、伤害事故类型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本预案就是为这四大伤害而制定。
(二)应急响应
(1)呼救
1)当工地发生伤害事件,最先发现情况的人员应大声呼叫,呼叫内容要明确:某某地点或某某部位发生某某情况,将信息准确传出。
2)听到呼叫的任何人,均有责任将信息报告给与其最近的项目部管理人员、抢救小组成员,使消息迅速报告到《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现场总指挥(项目经理)处。由应急救援小组现场总指挥负责部署救援工作。
(2)报警
1)报警员负责打急救电话120,报告发生伤亡伤害事故的地点、伤害类型,同时必须告知工程附近醒目标志建筑,以利急救中心迅速判断方位。
2)安全员负责将伤亡伤害事故情况及时报告公司安技部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接车
项目部派遣接车员迅速到路口接车,引领急救车从具备驶入条件的道路迅速到达现场。
(4)自救
应急救援小组现场总指挥(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组织工作,应组织工地医务室对伤病员实施应急处置,以缓解险情,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三)现场恢复
(1)事故调查组对现场伤亡、伤害事故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调查。
(2)经调查组同意,可以撤离现场有关警戒,清理现场,恢复事故现场正常状态。
(3)项目部对应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广大员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
(四)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1)根据对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分析提出预防和改进措施。
(2)针对应急救援情况以及预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文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