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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安全领导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4月20日

企业分管安全领导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指挥员,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接受公司经理的领导。其工作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自觉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头学好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2、主持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经理汇报,做好同级领导间的沟通、配合工作。

3、建立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充实业务素质高、作风好、责任性强的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主持制定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

4、起草或拟定企业一整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持制定符合本企业生产实际的重特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5、组织、协调企业内部各部门和各车队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科室、车队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6、主持或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车队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总结和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逐条对照《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作实事求是的自我评估,并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检查和考核,发现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

7、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有关部门汇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主要议题和工作打算。

8、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有组织地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9、经常深入车队,检查、指导安全工作,督促车队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定期做好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迅速整改。

10、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或指导事故善后工作;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办事。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时向公司经理汇报,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总公司,对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超过职责范围的处理要提交公司经理或有关会议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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