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 | 序 号 | 考核内容扣分标准 | 应得 分数 | 扣分原因 | 扣减 分数 | 实得 分数 |
项 目 总 工 程 师 | 1 | 未能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扣20分; | 20 | |||
2 | 未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 、标准,扣15分。未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工程项目的安全策划、评价识别、确定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及制定安全保证计划的,扣15分,缺一项扣10分; | 15 | ||||
3 | 未能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扣10分,编制、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时,未制定、审查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扣10分,未随时检查、监督、落实及主持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扣10分,缺一项扣5分; | 15 | ||||
4 | 未能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未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执行,扣10分。未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发现一处扣5分; | 10 | ||||
5 | 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未能及时上报,未经批准实施的扣10分,未能同时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扣5分。未能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发现一处扣5分,未能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发现一处扣5分; | 10 | ||||
6 | 未能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扣10分。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发现一处扣5分。未严格控制不合格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发现一处扣5分; | 10 | ||||
7 | 未能参加安全生产检查,扣10分,未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的发现一处扣5分; | 10 | ||||
8 | 未能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扣10分,未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扣10分,缺一项扣5分。 | 10 | ||||
小 计 | 100 |
注:1. 每个月进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
2. 考核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考核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为良;考核分在75分(含75分)以上为合格;考核分在75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人: 考核对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