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 | 序 号 | 考核内容扣分标准 | 应得 分数 | 扣分原因 | 扣减 分数 | 实得 分数 |
项
目
机
管
员 | 1 | 未能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扣20分;未对现场的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扣10分; | 20 | |||
2 | 未能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机械组织好使用前的验收与日常保养维修工作,无记录扣15分,记录不全缺一次扣5分; | 15 | ||||
3 | 对设备的租赁,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扣10分,未能保证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扣10分; | 15 | ||||
4 | 对新购进的机械、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借回现场后的设备未能严格检查和把关,扣15分,新购进的无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资料不完整的扣10分,使用前未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扣5分;未组织专业技术培训,扣5分,未向有关人员交底,扣5分,未进行鉴定验收扣10分; | 15 | ||||
5 | 未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安保计划的编制,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扣10分,未能负责督促班组落实且未保证实施的各扣10分; | 15 | ||||
6 | 未对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定期培训、考核,无记录扣10分,记录不全缺一人扣5分; | 10 | ||||
7 | 未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扣10分,从事故设备方面,未能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扣10分。 | 10 | ||||
小 计 | 100 |
注:1. 每个月进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
2. 考核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考核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为良;考核分在75分(含75分)以上为合格;考核分在75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人: 考核对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