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热能制供公司燃料部煤场燃料专责岗位的上岗条件、工作内容与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热能制供公司燃料部煤场燃料专责岗位工作。
2 上岗条件
2.1 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输煤、机械、热动及电厂相关专业。
2.2 应具备三年及以上电力生产现场工作经验。
2.3 熟悉《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机械、电气部分)、《输煤系统运行规程》、熟悉燃煤计量、采制样以及化验业务知识、熟悉燃煤存储相关知识,熟悉储煤场工作环境。
2.4 能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上级领导的各项指令和公司文件精神。
2.5 掌握全面质量管理、燃煤质量管理等现代化管理方法。
2.6 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
2.7 熟悉《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商品煤采制样的有关国家标准,煤场储备及煤质检验、燃煤管理等技术标准。
2.8 服从部门领导工作安排,努力完成本岗位各项工作。
2.9 模范遵守公司及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团结同事,胜任本职工作。
3 工作内容与要求
3.1 在燃供部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燃供部煤场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燃料统计核算工作,业务上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3.2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 ”的方针,负责煤场人员管理和燃煤的进、卸、储全过程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积极完成主任布置的各项任务。
3.3 主持编写煤场安全生产措施、年度生产计划,以及其它生产技术计划,并上报部门领导审批。
3.4 参加修订并审查煤场储存定额以及消耗定额,入场煤管理等工作。
3.5 协助安全培训员进行煤场管理人员的定期现场规程、制度和技术考试考核。按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好管理工作,做好以“两票三制”为重点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切实纠正习惯性违章。
3.6 严肃对待煤场发生的各种事故、障碍、异常等不安全现象、根据“五不放过”的原则,
配合安全员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做到原因清楚、责任明确、奖罚分明、措施落实。
3.7 经常深入煤场检查储备、卸煤状况,倾听职工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不断改进工作。
3.8 全面完成煤场储备、卸煤等任务,定期参加部门经济活动分析。
3.9 检查煤管班的技术记录、资料,督促健全完整,促进管理科学化。
4 责任与权限
4.1 责任
4.1.1 对燃供部煤场的安全、文明生产,入厂煤质计量、采制样以及计量、采制样设备事故等工作的失误负有直接责任。
4.1.2 在工作中由于自己的指挥、决策失误而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负直接责任。
4.2 权限
4.2.1 有权对煤场班组发布技术、行政指令。有权制止进入煤场的任何人员的违章行为。有权提出对煤管班的考核意见。
4.2.2 有权召集煤场人员参加各种会议,总结、布置、检查工作。
4.2.3 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决定煤场管理及技术上的重大问题。
4.2.4 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调动煤场人员的建议。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部门领导进行检查。
5.2 按本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