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间安全员隶属于安保部,协助安保部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监督执行。
2、协助车间主任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3、配合车间主任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做好安全工作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上传下达,做好班组级安全教育。
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告。
6、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安全设备、消防器材。
7、发生事故时须认真了解情况,维护现场,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8、安全员是保证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的重要岗位,各级安全员必须牢固掌握工作制度的各个条款,必须具备与本岗位所从事的生产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9、各级安全员肩负着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安全员工作时必须以安全生产为最根本目的,安全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0、安全员必须监督、教育岗位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1、安全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12、安全员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13、安全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4、安全员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场予以指导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同时具有建议处罚权;
15、安全教育工作要力求务实,要注重方式和方法,不能采用打、骂等原始粗暴的方法;
16、安全员本身严禁出现“三违”现象;
17、安全员监督检查不得影响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