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准能矸电集控汽机副值班员的定义、缩略语、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准能矸电集控汽机副值班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技字(80)第26号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电安生[1994]227号文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程规定
节能监督管理
培训管理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
3 缩略语
本标准采用下列缩略语:
内蒙古准能矸电有限公司--准能矸电
4 职责
4.1 汽机运行副值班员主要协助主值班员的工作,执行主值班员的操作指令。
4.2 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如发现异常,及时反馈给主值班员和值长。
4.3 协助主值班员搞好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4.4 接受主值班员的指令,落实好检修设备的安全措施,并做好汇报工作。
4.5 有权拒绝执行值长、副值长、主值班员下达的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操作命令,并越级上报。
4.6 对所辖范围内设备定期工作、消缺验收、试验验收负责。
4.7 在值长和主值班员指挥下,对所辖设备的异常情况及事故处理负责。
4.9 有权制止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5 基本技能
5.1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5.2 掌握计算机的一般操作技能。
5.3 熟悉发电厂汽机系统,具备与本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经过汽机专业学习并考试合格。
5.4 掌握本岗位设备、系统运行状况。
5.5 熟知主要设备构造、原理、特性,掌握主要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基本原理和定值参数。
5.6 掌握汽机专业系统图、《汽机运行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
5.7 应熟知本岗位的危险源和环境影响,有较强的自我防护意识,正确佩带劳动保护用品,避免和减少人身伤害和环境影响。
5.8 熟悉并能够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熟悉公司的规章制度并能够自觉遵守,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5.9 熟悉掌握与本岗位有关的技术标准、工作标准、管理标准,能熟练地解决本岗位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10 能正确使用相关的工器具及仪表。
6 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在值长和主操作员的直接领导下,接受生产部的业务指导,负责协助主操作员做好本机组汽机专业的安全经济运行文明生产工作。
6.2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有关文件精神及生产部下发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考核标准。
6.3 按照规定的路线,对所辖设备及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主操作员或值长汇报,确保设备安全。
6.4 能够按照工作票的要求将检修设备正确的隔离或恢复安全措施。
6.5 在搞好本岗位工作的同时,还应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按期完成培训任务。
6.6 在值长或主值班员的指导下,能够进行一般事故处理、设备切换实验等工作。
6.7负责查找设备缺陷,并进行及时登录,重要缺陷应汇报集控主操作员。
6.8负责操作票的填写和正确执行。
6.9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工作任务。
7 检查与考核
7.1 按照准能矸电员工绩效考核管理标准执行。
7.2 按照准能矸电员工行为规范考核管理标准执行。
7.3 按照运行管理考核标准执行。
8 信息反馈
按准能矸电信息反馈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