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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专用、焊割、机具设备岗位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12日

一般安全守则
第一条 作业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条 使用前需征得设备管理人员同意,必须掌握设备性能和周围环境。
第三条 徒工不得独立操作。
第四条 作业前,要认真检查确认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处于完好状态,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第五条 作业中,发现设备出现异常状态,必须立即停机、上报。
第六条 作业时,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或离开作业现场。
第七条 设备严禁超负荷使用。
第八条 多人作业,必须由专人指挥。
第九条 作业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消除作业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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