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轧钢车间工长岗位的工作内容与要求、职责与权限、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轧钢车间工长明确岗位职责范围的一般规定。
2 隶属关系
2.1 工长是在轧钢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当班生产、安全、质量工作。
3 工作内容与要求
3.1 当班提前15分钟主持召开班前会,传达车间有关指令,布署当班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3.2 听从调度指令,协调好与生产相关联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好产量与质量、生产与设备保养、生产与安全之间的关系,严格贯彻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方针,确保当班优质、低耗、均衡生产。
3.3 监督检查本班组各工序原始记录的正确填写及有关记录的传递工作,收集当班生产中的各种信息,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要求记录真实、准确。
3.4 负责组织当班有关人员对生产当中出现的生产、设备、质量、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和报告,并形成文字分析材料,事故原因要清,责任要明,有解决的措施。
3.5 组织本班人员抓好现场管理工作,物品、工具定位管理,本区域卫生整洁、无杂物,废钢、铁头一日一清。
3.6 每月二十五日前提出生产班组各类材料、工具、用品计划,要从简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3.7 每月5号前写出书面材料,总结、分析上月生产情况找出不足。
3.8 认真贯彻车间关于交接班的有关规定,顾全大局,为下一班生产尽可能的创造条件。
3.9负责对全班人员的生产、安全和操作纪律情况检查与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3.10做好全班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班组建设。
4 职责与权限
4.1 职责
4.1.1对当班生产作业的正确性负责。
4.1.2及时传达生产指令。
4.1.3对本班各项工作负责。
4.1.4对生产记录的准确性负责。
4.1.5对生产各报告的完整性负责。
4.1.6及时掌握本班组各备件的使用情况。
4.1.7对提出的申请材料计划负责。
4.1.8认真执行的听从车间领导的指挥和安排。
4.1.9对本班安全、卫生、劳动纪律负全面责任。
4.1.10对本班组人员的培训负责。
4.2 权限
4.2.1在生产过程中岗位之间发生分歧时,有权进行调解和裁决。
4.2.2对不服从指挥的岗位人员有权停止工作一个班次。
4.2.3发现设备隐患及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有权向值班调度反映。
5 检查与考核
5.1 由轧钢车间逐月进行检查与考核。
5.2 检查与考核的依据是与之有关的各项标准。
6 本标准由衣江华起草,王奇玉审核,高海良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