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吊车班长岗位的工作内容与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吊车班长明确岗位职责范围的一般规定。
2 隶属关系
吊车班长在机动部长领导下,负责领导班组全体成员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满足生产线各岗位、工序对吊车的使用需求。
3 工作内容与要求
3.1 每天提前20分钟组织召开班前会,传达上级有关指令,布置当天工作,检查劳保品穿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提出安全规定要点,做好上岗前准备工作,提前10分钟上岗。
3.2 负责每天检查吊车运行记录、点检记录,掌握吊车运行状况;组织吊车检修人员及吊车司机共同对吊车进行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及时排除故障、缺陷和隐患,确保车况良好。
要求:合理调配人员,充分利用生产间歇时间做好吊车维护、保养及卫生清扫工作;设备故障及隐患排除要及时,做到不因吊车事故造成生产线停产。
3.3 负责组织吊车日常维护、保养及检修用备品、备件和材料的准备工作。要求:及时准确、质量合格。
3.4 参加检修项目平衡会,组织班组人员 完成检修计划项目。
要求:检修人员安排要合理,质量合格不漏项。做到工完料净。
3.5 负责班组日常工作及吊车维护、保养、检修及点检工作质量的检查,吊车安全装置、设施完好情况以及卫生清扫情况的检查。
3.6 负责班组间的联系与协调工作,做到联系及时协调到位。
3.7 负责班组考勤及浮动工资分配,做到考勤准确、分配公平合理。
3.8负责定期向上级汇报本班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反馈相关信息。
3.9负责全班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班组建设。
4 职责与权限
4.1 责任
4.1.1对吊车班满足生产线各岗位、工序对吊车的使用需求的质量负责。
4.1.2对班组承担维护、检修、保养工作的质量负责。
4.1.3对常耗备品备件准备的及时、准确性负责。
4.2 权限
4.2.1对班组成员的日常工作有监督检查权。
4.2.2对违章操作有制止权。
4.2.3对违章操作的班组成员,有权停止其工作。
4.2.4对班组成员有奖惩建议权及班组浮动工资的二次分配权。
5 检查与考核
5.1 由机动部部长逐月进行检查与考核。
5.2 检查与考核的依据是与之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6 本标准由高海良起草、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