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机电总工程师的指导下和科长的领导下,对分管的机电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机电技术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各种机电技术管理中的一切规定,指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三、组织编制审查机电年、季度、月度的预防性检修计划及用电、设备、配件、备件、图纸的审查。
四、协助总工程师编制全矿灾害性预防计划及处理措施,并负责制定和修改机电技术方面的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等工作。
五、参与编制和审查全矿的技术发展方向及远景规划,并负责年度、季度、月度机电方面计划编制工作。
六、组织机电设备的技术鉴定,测试、安全装置的定期试验、新技术、新经验的推广和试验、审查定型工作。
七、负责组织分析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参加机电事故的抢救处理,参与提出机电方面技术组织措施,供行政采纳。
八、及时布置,检查、总结本业务的技术工作,积极主动地向领导提供技术改进意见和技术方案,在技术上给安全生产提供有利条件。
九、有计划的组织和领导全矿机电人员的技术学习,不断提高机电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十、负责组织指导以本专业技术的图纸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