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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副矿长地测防治水岗位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8月30日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地质、水害的防治工作。
2、对水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主要技术责任。
3、组织制定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4、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的审定工作。
5、物探报告和探水设计的审批工作和承压开采专项技术措施及防突水措施的预审。
6、地测防治水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
7、探水记录及地质“三书”的审签工作。
8、负责水害防治中心各科队间的协调工作。
9、指导水害防治中心的技术工作。
10、协助矿长完成水害应急预案的演练及水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1、组织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的审定工作。
12、组织实施工作面的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措施,组织职工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13、矿井隐蔽致灾工作的开展及治理。
14、对组织编制矿井大型测量工程计划书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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