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的预审工作;
3、负责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审报并组织实施;
4、负责矿井井下物探初步结论的审批;
5、负责对年度(月度)水情水害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方、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矿井防隔水煤(岩)柱留设报告等资料的审批;
6、负责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的审报及预验收工作;
7、负责防治水工程专门设计的审批及工程竣工验收;
8、负责对探放水成果进行安全确认及签署移交;
9、负责组织召开月度防治水技术例会;
10、负责组织月度水害隐患排查;
11、负责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审报及演练工作;负责应急演练总结评价报告的审查;
12、协助矿长完成水害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工作;
13、负责承压开采专项技术措施及防突水措施的审报;
14、负责防水闸墙(门)的设计审查及预验收工作;
15、负责完成矿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