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辨识公司生产经营中,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破坏的安全环保风险,评估和确定风险等级,为风险控制提供依据,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环保风险的辨识和评估。
3术语解释:
(1)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2)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5)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6)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4职责
4.1安全环保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进行安全环保风险辨识与评估工作,审批重大安全环保风险和重大危险源清单;
(2)组织制定和审批重大安全环保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和控制措施,并监督落实实施;
(3)保证公司重大安全环保风险和重大危险源整改和控制所需资金的投入。
4.2 安全环保部职责
(1)负责编制和修订本制度并督导实施;
(2)负责督促和指导公司各部门和车间对可能存在安全环保风险的作业过程、工艺流程、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的风险辩识;
(3)组织审核公司安全环保风险清单,评估和判定公司重大安全环保风险和重大危险源;
(4)组织制定和评审安全环保风险控制措施。
4.3各部门和生产车间职责
(1)在安全环保部的指导下辨识本部门和车间所有作业过程、工艺流程、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环保风险,形成本部门和车间安全环保风险清单,并对安全环保风险进行评估;
(2)制定并实施安全环保风险控制措施,重大安全环保风险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3)对本部门的安全环保风险清单进行定期更新,以保证安全环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5工作程序
5.1安全环保风险辨识和评估
5.1.1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的规定,安全环保风险辨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例如:将半成品堆放在通道中,或堆放在设备周围。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如在吊装作业过程中,人员在吊装物件下方作业、停留或进行交叉作业。
(9)机器运转时进行维护作业
如在机器设备运转时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如在驾驶厂区车辆作业时接打手机。
(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12)不安全装束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例如:将易燃易爆品堆放在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地方。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因物的不安全状态带来的事故隐患主要是:
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等缺少或有缺陷;
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主要包括: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或护栏损坏、(电气)未接地、绝缘不良、噪声大的设备无消音系统、危房内作业和其它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形。
主要包括: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调整不当、支撑不当、防爆装置不当、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作业隐蔽所有缺陷、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和其它防护不当的情形。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主要包括:通道门遮档视线、制动装置有缺欠、安全间距不够、工件有锋利毛刺毛边、设施上有锋利倒梭和其它有缺陷的情形。
主要包括:机械强度不够、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和其它情形。
主要包括: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和其它情形。
维修、调整不良主要包括:设备失修、地面不平、保养不当、设备失灵和其它情形。
(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主要包括: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 器官护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主要包括:照度不足、作业场地烟雾尘弥漫视物不清、光线过强等。
主要包括:无通风、通风系统效率低、风流短路和其它情形。
主要包括: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未开“安全道”作业和其它情形。
地面有油或其它液体、冰雪覆盖 、地面有其它易滑物等情形。
(三)管理上的缺陷
(1)组织机构人员配备
如未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设置组织机构或未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
(2)安全环保责任制
如未制定安全环保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明确公司、车间、班组、个人各级人员的安全环保责任。
(3)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如未制定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或未针对各关键岗位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规范作业人员的操作;或工艺过程和作业程序设计不当,或无作业程序或者工艺过程有误。
(4)应急管理
如未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制定预警、准备、响应、恢复等程序,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5)培训教育
未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使其具备操作技能和应急能力。如未对员工进行“三级教育” (公司、车间、班组)和“四新培训” (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 。
(6)监督管理
如未对生产现场进行监督,对危险作业环境进行监测。没有严格履行作业许可制度,如动火许可, 单人进入密闭容器作业等。没有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相应的监管责任。
(7)沟通交流
各级人员之间没有顺畅的沟通途径, 尤其是信息报告、 传递、处理、 反馈等信息交流方式。如换班作业时, 没有进行技术交底。
5.1.2 安全环保风险辨识应考虑以下时机:
(1)每年3-4月;
(2)新项目开工前;
(3)“四新技术”使用前;
(4)安全环保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发生重大变化时;
(5)发生安全环保事故或组织相关应急预案演练后;
(6)总经理及上级相关部门有要求时。
5.1.3安全环保风险辨识应包括三种状态
(1)正常:常规活动时的生产经营,可能对安全环保带来影响的风险;
(2)异常:非常规活动时的生产经营,可能对安全环保带来影响的风险;
(3)紧急:紧急情况时的生产经营,可能对安全环保带来影响的风险。
5.1.4 安全环保风险的辨识范围应包括:
(1)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2)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3)工作场所的设施(无论由本组织还是由外界所提供)。
5.1.5 安全环保风险常用的辨识方法有经验分析法、工作任务分析法和安全检查表法。
(一)经验分析法,包括对照、经验法和类比分析法。
(1)对照、经验法:是对照有关标准、法规、安全检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对评价对象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
(2)类比分析法:是利用相同或类似工程系统或作业条件的经验或劳动安全卫生的统计资料来类推、分析评价对象的危险、有害因素。
(二)安全检查表(安全性评价表)法:利用安全检查表对评价对象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的方法。
5.1.6安全环保风险评估方法主要有直接判断法和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LEC法)。
(一)直接判断法,属于下列任一情况时,直接判定属于重大安全环保风险或者重大危险源:
1、不符合适用的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2、相关方有严重的合理抱怨;
3、曾发生过事故,但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
4、直观察觉到可能导致风险,但未采取适当控制措施。
(二)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LEC法),对于不宜直观得出结论的风险可通过公式(D=LEC)进行半定量风险评价,公式是用与系统危险率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危险大小,D表示风险评价值,L表示发生事故可能性大小,E表示暴露于风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表示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D≥70的安全环保风险定为安全环保重大风险或重大危险源。
1、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用L值代表)
L分数值 |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
10 | 完全可以预料 |
6 | 相当可能 |
3 | 可能,但不经常 |
1 |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
0.5 |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
0.2 | 极不可能 |
0.1 | 实际不可能 |
2、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用E值代表)
E分数值 |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
10 | 连续暴露 |
6 |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
3 |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
2 | 每月一次暴露 |
1 | 每年几次暴露 |
0.5 | 非常罕见地暴露 |
3、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用C值代表)
C分数值 |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
100 |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
40 | 灾难,数人死亡 |
15 |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
7 | 严重,重伤 |
3 | 重大,致残 |
1 |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
4、风险等级(用D值代表)
D分数值 | 危险程度 |
>320 |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
160~320 |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
70~160 |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
20~70 |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
<20 |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
5.1.7 安全环保风险的辨识实施
(1)各部门和车间对本部门和车间生产工艺流程和作业活动范围涉及的安全环保风险予以辨识和评审,确定本部门的安全环保风险,填写《安全环保风险清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报送安全环保部。
(2)安全环保部对各职能部门和车间报送的安全环保风险,予以分析、审核、汇总,形成公司级安全环保风险清单。
5.1.8 安全环保部会同公司各部门和车间负责人对安全环保风险清单中的风险予以评估,确定公司重大安全环保风险。
5.1.9安全环保部将确定的重大安全环保风险,形成公司级的《重大安全环保风险清单》,注明每个重大安全环保风险的责任部门,经分管安全环保部部长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5.1.10 安全环保部将《重大安全环保风险清单》分发各部门和车间,各部门和车间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并进行重点监控和管理。
5.2安全环保风险清单的更新
5.2.1各部门和车间在下列情况下应重新补充辨识安全环保风险,及时更新本部门的《安全环保风险清单》并报送安全环保部。
(1)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
(2)在设备设施重大改变时;
(3)在工艺流程发生重大变化时;
(4)引入新的材料时;
(5)发生事故后。
5.2.2 安全环保部应根据公司安全环保风险情况,补充评估安全环保风险,更新公司《重大安全环保风险清单》,涉及重点安全环保风险的需进行重新审批。
5.2.3 公司《重大安全环保风险清单》,每年更新1次。
5.2.4 各部门和车间应保存本部门安全环保风险清单,并及时与本部门和车间员工培训和沟通。
5.2.5安全环保部负责保存安全环保风险评估的相关记录,记录至少应保存二年。
6安全环保风险评估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