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负责人与职责(100) (自评/评审得分 分) | ||||||||||||||
评审 要素 | 评审内容 | 评分办法 | 应得分 | 实得分 | 不符合项数 | 备注 | ||||||||
1.1.1 负责人(30) | 1.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对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情况不清楚的扣5分,未布置安全工作的扣5分。 | 10 | |||||||||||
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 | 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扣5分;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时间、计划、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内容),一项不符合扣2分。 | 10 | ||||||||||||
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主要负责人参加或组织安全活动。 | 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扣5分,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扣5分。主要负责人未参加安全活动扣10分。 | 10 | ||||||||||||
1.1.2机构设置与 职责(40) | 1.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固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 | 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扣10分。 | 10 | 安法第21条 | ||||||||||
2.至少应制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销售(采购)等从业人员的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责,签定安全责任书。 | 有文本,覆盖各岗位人员,缺一处扣5分;抽查人员对安全职责的了解情况,每人次不符合扣5分,扣完为止。 | 15 | ||||||||||||
3.建立安全奖惩机制,对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 无安全奖惩机制或未定期考核奖惩的扣15分,考核奖惩少一人扣5分,少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 15 | ||||||||||||
1.1.3 安全生产投入及工伤保险(30) | 1.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建立安全费用台帐。 | 使用不合理每项扣3分;未建立安全费用台帐扣10分,台帐不全,每项不符合扣3分,扣完为止。 | 15 | |||||||||||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缴纳风险抵押金或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 未参加工伤保险扣15分,漏保一人扣3分,扣完为止。未缴纳风险抵押金或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险扣10分。 | 15 | ||||||||||||
1.2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100) (自评/评审得分 分) | ||||||||||||||
评审 要素 | 评审内容 | 评分办法 | 应得 分 | 实得分 | 不符合项数 | 备注 | ||||||||
1.2.1 法律法规 (30) |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识别和获取,形成清单和文本数据库,定期更新。 | 无制度扣10分,未形成法规清单扣5分,每发现一项已作废的法规扣1分,扣完为止。 | 20 | |||||||||||
2.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 未及时宣传扣4分,未培训扣6分。 | 10 | ||||||||||||
1.2.2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70) | 1. 制订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至少包括: (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3)相关方管理制度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7)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8)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9)事故与应急管理制度 (10)安全管理制度定期修订制度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按相关安全标准化规定要求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查看文本,每少一种扣4分;各项制度均有制定,但不够完善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 40 | |||||||||||
2.发放到每位危化从业人员 | 检查学习记录,抽查从业人员,每发现一个不符合扣3分,扣完为止。 | 10 | ||||||||||||
3.经营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必须制定《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购销管理、购销合同管理、销售流向登记、销售记录管理、购买和运输凭证存档等制度,信息系统填报制度,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等。 | 制定的《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规定每处扣5分。 不经营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作缺项处理。 | 20 | ||||||||||||
1.3培训教育(100) (自评/评审得分 分) | ||||||||||||||
评审 要素 | 评审内容 | 评分办法 | 应得分 | 实得分 | 不符合项数 | 备注 | ||||||||
1.3.1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30)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 检查证书材料与现场抽查相结合。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有效安全资格证书,每发现1人扣30分。未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每发现一人扣10分,扣完为止。对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不了解、不熟悉,扣10分。 | 30 | |||||||||||
1.3.2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30) |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要接受再教育。 | 检查培训记录,抽查员工,未全员培训的,每发现1人扣5分,新员工未经培训的,扣10分。发现考核不合格或未经安全培训教育而上岗的,每人扣5分, 从业人员未进行每年再教育或培训时间不足,每发现一人扣5分,扣完为止。 | 30 | |||||||||||
1.3.3日常安全教 育(40) | 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 未制定计划扣10分,计划与需求不符扣5分 | 10 | |||||||||||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活动,每次不少于1学时,活动应有负责人,有内容,有记录。经营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每年应对全体员工至少进行1次遵纪守法教育。 | 查安全活动记录,每项不符合扣5分;未进行遵纪守法教育的,每人次扣5分。扣完为止。 | 20 | ||||||||||||
3.建立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 未建立档案扣10分,档案不全,每项不符合扣3分。 | 10 | ||||||||||||
1.4经营场所(100) (自评/评审得分 分) | ||||||||||||||
评审 要素 | 评审内容 | 评分办法 | 应得分 | 实得分 | 不符合项数 | 备注 | ||||||||
1.4.1经营场所资格条件(40) | 1.不得使用住宅小区作为经营场所。 2.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产权证明需注明房屋用途为商业或办公用途)。 与大楼的(物业)管理方签订了明确的安全管理协议;或在租赁合同条款中有明确的安全管理协议内容。包括: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用电安全等。 3、依法取得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件 | 现场检查 (1)使用住宅小区作为经营场所的,扣40分。 (2)无产权证明(含房屋用途为居住)或租赁合同,扣20分。 (3)查阅相关合同无安全管理协议内容的扣20分,安全责任不明确扣10分。 | 40 | |||||||||||
1.4.2经营场所安全要求(60) | 3.经营场所环境整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用电线路符合规范要求,用火用电无违章情况,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并完好有效,从业人员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 | 看现场,每项不符合扣5分,扣完为止。 | 30 | |||||||||||
5.经营办公场所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含样品)。 | 二级要素否决项,现场检查,放置了危险化学品(含样品)扣60分。 | 30 | ||||||||||||
1.5经营过程安全管理(100) (自评/评审得分 分) | ||||||||||||||
评审 要素 | 评审内容 | 评分办法 | 应得分 | 实得分 | 不符合项数 | 备注
| ||||||||
1.5.1采购和销售(75) | 1.采购前严格审查相关方(供应方、下游客户、储存、运输单位)的相应资质,确认合法、有效,并保存复印件,留档备查。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并不得销售给无资质的下游客户。 (1)建立相关方名录、档案(包括资格预审、业绩评价等资料); (2)对相关方资格预审、选用、续用进行管理; (3)定期识别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 检查相关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运输单位的运输资质,没有或资质不符扣10分。 检查下列文件,缺一份文件,扣2分,扣完为止: 1)相关方管理制度; 2)合格供应商与下游客户名录、档案; 3)供应商与下游客户选用、续用、评价记录; 4)与采购与销售有关的风险信息。
| 10 | |||||||||||
2.签订购销合同时,必须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或签订安全协议,包括明确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简称MSDS)和化学安全标签(合称“一书一签”)等材料的提供与接收方式。 | 购销合同中没有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也未签订安全协议,扣10分。协议没明确 “一书一签”等材料的提供与接收方式的扣5分,扣完为止。 | 15 | ||||||||||||
3.采购危化品时,向供应方索取完整的“一书一签”,“一书一签”的品名必须与所采购的产品名称一致,进口危化品说明书和标签必须有中文说明和标志。 | “一书一签”的品名与所采购的产品名称不一致扣5分;进口危化品说明书和标签没有中文说明和标志的扣5分,采购的危化品缺“一书一签”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 15 | ||||||||||||
4.对销售的所有危险化学品建立危化品档案,保存“一书一签”样本和发放记录。 | 未建立危化品档案扣5分,没有保存“一书一签”样本和发放记录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
5.销售危化品时,必须对销售危险化学品的流向进行登记、存档管理。 | 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及流向登记记录互相不对应每发现一份扣2分。 | 5 | ||||||||||||
6.销售危险化学品应向客户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一书一签”。 | 销售的危化品“一书一签”未提供给客户,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 5 | ||||||||||||
7.以适当、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和相关方进行危害特性、预防、应急处置等知识的告知与沟通。 | 查看宣传培训记录等,每项不符合扣3分。抽查从业人员及相关方掌握情况,每人次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 5 | ||||||||||||
8.采购和销售无超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经营的品种,无出租、出借、以其他形式转让经营许可证。 | 检查采购和销售合同: 采购和销售有无超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询问相关人员有无经营许可证的出租、出借情况。二级要素否决项,任何一项不符合扣75分。 | 10 | ||||||||||||
1.5.2运输(10) | 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如由发货方负责运输的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若自行运输,需有符合要求的运输资质。 | 一级要素否决项,委托无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单位进行运输,扣10分。 超运输资质运输危险化学品,扣10分。 | 10 | |||||||||||
1.5.3经营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15) | 1.不得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得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应建立销售台账和流向登记,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和购买方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自述用途等情况(经营易制爆的,还需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按规定留存购买方的资质证明(购买许可、备案证等)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3.不得现金交易。 4、依法按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5.应于每年3月31日前提交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年报(纸质和登录管理信息系统两种方式)。 | 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单位或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扣15分。存在现金交易现象的,扣15分。 没建立销售台账扣2分,没登记流向的扣2分;没有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每少一项扣5分;未留存销售台账和证明材料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的,每少一项扣5分;保存时间不够扣2分。未及时向相应机关备案的扣2分。扣完为止。 不销售剧毒、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单位此项为缺项。 | 15 | 若为经营此三类品种企业,则经营过程安全管理分值重新编排。采购和销售60分,分别10.10.10.1.5.5.1.10;运输10分;经营:30分 | ||||||||||
1.6事故与应急(100) (自评/评审得分 分) | ||||||||||||||
评审 要素 | 评审内容 | 评分办法 | 应得分 | 实得分 | 不符合项数 | 备注
| ||||||||
1.6.1 事故报告 (20) | 1.明确事故报告程序 |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程序的1人次扣5分。 从业人员不明确程序的1人次扣2分。 | 10 | |||||||||||
2.发生事故后,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 | 未按程序报告的扣10分,报告内容未按照要求的,每缺一项扣2分。 未按有关规定补报的扣5分。企业未发生事故,按缺项处理。 | 10 | ||||||||||||
1.6.2事故调查和处理(30) | 1.积极配合各级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擅离职守扣10分,提供情况不属实扣10分。企业未发生事故,按缺项处理。 | 10 | |||||||||||
2.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 未落实整改和预防措施扣10分。企业未发生事故,按缺项处理。 | 10 | ||||||||||||
3.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帐 | 未建立事故档案和台帐扣10分,档案和台帐不完整的每项扣2分。 | 10 | ||||||||||||
1.6.3应急救援(50) | 1.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有专人负责保管、检查,定期校验和维护,并建立管理台帐。 | 未配备器材扣10分,配备不足或保持不完好,每缺少个扣2分。无维护保养记录扣5分,未建立台账扣2分。 | 10 | |||||||||||
2.从业人员会正确使用应急救援器材,会报警。 | 抽查询问从业人员,每项不符合扣3分,扣完为止。 | 10 | ||||||||||||
3.按照GB/T 29639,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修订。 | 应急救援预案内容,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
4.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定期评审应急预案。 | 未培训扣10分、未演练扣5分,未定期评审扣5分,扣完为止。 | 10 | ||||||||||||
5.预案按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 未备案扣10分。 | 10 | ||||||||||||
1.7检查与自评(100) (自评/评审得分 分) | ||||||||||||||
评审 要素 | 评审内容 | 评分办法 | 应得分 | 实得分 | 不符合项数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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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安全检查(40) | 每季度对公司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 未开展检查或未作记录扣15分;检查频次不够,每少一次扣3分,检查表记录不全每项扣2分。 | 40 | |||||||||||
1.7.2 隐患治理(30) | 1.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责任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保存相应记录 | 对查出隐患未进行分析、未制定措施、未落实时间、责任人的每项扣2分,整改后未进行验证扣2分,未保存记录的扣2分。 | 15 | |||||||||||
2.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管理人员汇总并存档。 | 未汇总和存档扣10分 | 15 | ||||||||||||
1.7.3 自评(30) |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标准化运行进行自评,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 | 无自评扣30分,针对自评提出的计划和措施不完善的每项扣5分,扣完为止。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