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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工程安全交底记录表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02日

11、遇到大雨、大雾时应停止操作,打开电制开关闭总电源。

12、禁止在起重机作业时调整维修工作。在操作中,发现不正常故障时,应及时停机,检查前,首先将重物卸下后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出故障后方可继续操作。

13、司机操作时应集中精力,严禁看报章杂志开小差,离开工作岗位。

14、司机人员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荷载时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作面站人或工作面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缺口物未垫好防止钢丝绳子磨损或割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15、工作完毕,做好换班交接记录,并将电源开关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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