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拆下及移至下一施工段使用时,模架上不得浮搁板块、零配件及其他用具,以防坠落伤人。待就位后,其后端与建筑物做好可靠拉结后,方可上人。
(7)起飞台模用的临时平台,结构必须可靠,支搭坚固,平台上应设车轮的制动装置,平台外沿应设护栏,必要时还应设安全网。
8)在运行起飞时,严禁有人搭乘。
3.台模(飞模)拆除安全要求
(1)拆除台模(飞模)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升降台要同步进行。
(2)当不采用专用的悬挑起飞平台时,结构边沿的地滚轮一定要比里边高出1~2cm,以免台模自动滑出。并将台模的重心位置用红油漆标在台模侧面明显位置,台模挂钩前,严格控制其重心不能到达外边沿第一个滚轮,以免台模外倾。
(3)台模尾部要绑安全绳,安全绳另一端绕套在施工结构坚固的物体上,徐徐放松。
(4)信号工与挂钩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上下两个信号工责任要分清,一人在下层负责指挥台模的推出、打掩、挂安全绳、挂钩起吊工作;另一人在上层负责电动倒链的吊绳调整,以保证台模在推出过程中一直处于平衡状态,而且吊绳逐步调整到使台模保持与水平面基本平行,并负责指挥台模的就位与摘钩。信号工及挂钩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不得穿塑料及其他硬底鞋,以防滑跌。挂钩人员挂好钩立即离开台模,信号工必须待操作人员全部离开台模后,方可指挥起吊。
(5)台模吊装挂钩,必须采用卡环将台模的吊环与吊绳绳扣卡牢的方法,以保证不脱钩。
(6)台模飞出后,楼层外边缘立即绑好护身栏。台模每使用一次,必须逐个检查螺栓,发现有松动现象,立即拧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