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带电体最小安全距离(m)
带电体电压等级(kV) 项目 | 10 | 35 | 110 | 220 | 330 | 500 |
工具、构件、导地线等与带电体的距离 | 2.0 | 3.5 | 4.0 | 5.0 | 6.0 | 7.0 |
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带电体的距离 | 1.7 | 2.0 | 2.5 | 4.0 | 5.0 | 6.0 |
3.开工时应严格纪律和操作规定,不得在施工范围,进行乱砍乱伐或随意大小便;
4. 施工工器具进入现场前应有合格证或实验检测报告,严禁工器具以小代大,不合格的工机具严禁进入施工现场。铁塔材料、待用工器具不得摆放在铁塔基础内,不得随意堆放或堵塞安全通道。
5.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进行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和安全绳。
6. 安全带(绳)要拴在紧固的构件上,严禁低挂高用。
7. 施工前工作负责人、安全监护员对所使用的工器具、现场布置和各受力锚桩、连接点进行详细检查,确保无误才能进行铁塔吊装。
8. 钢丝绳插接长度要达到30厘米以上。滑车有保险扣。松放绳圆筒有磨损、裂缝的立即更换。塔片、横担吊装时松放绳圆筒不得直接承受负荷。组立铁塔前应检查接地是否埋设好,在铁塔组装好塔脚以上第一节主材后,必须及时将接地连接好,以防止雷击。
10. 高空作业用工具、材料必须用工具袋上下传递。高空作业使用的小件工具必须用袋装或有专用绳索绑扎在可靠的塔材上。用绳索吊送塔材时必须配备有专用的“S”钩,铁塔螺栓应分类用螺栓桶分装并标示清楚。
11. 所使用的锚桩一律不得用树桩、岩石代替,必须采用钢地锚。严禁用麻绳代替钢丝绳。法兰与角铁桩连接不得使用铁丝,应用钢丝扣连接。
13.遇大风雷雨应停止作业,受力拉线必须绑扎牢固,吊装好单面塔片过夜时连接铁必须装好,紧固螺栓,并采取可靠的补强措施。
12.牵引系统应放置在主要吊装面的侧面,牵引装置及地锚与铁塔中心的距离应不小于塔全高的0.5倍(地形受限制时,可根据现场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绞磨拉尾绳至少2人,不得站在绳圈内,绞磨受力时,不得采用松尾绳的方法卸荷。
14.抱杆提升过程中,应设专人对抱杆进行监护,四方揽风应由技工操作。揽风绳、控制绳、抱杆与附近的电力设施、通信线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5. 抱杆承托绳对抱杆的夹角应小于45°;采用内拉线抱杆时,拉线与抱杆的夹角应不小于30°,抱杆倾斜限制5°-10°。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止抱杆失稳措施。严格控制起吊重量。
16.起吊前,工作负责人必须亲自检查现场布置情况,作业人员认真检查各自操作项目的现场布置情况。高塔组立、地形复杂、环境噪杂的地方应配备对讲机、机动绞磨操作人员带耳塞等设施,确保指挥信号畅通。
17.吊件上升时,应设专人监护吊件上升情况,控制绳受力不应过大,松放速度应与吊件提升速度相匹配,防止吊件冲撞塔身。塔片就位时应先低侧后高侧;主材和侧面大斜材未全部连接牢固之前,不得在吊件上作业。在起吊过程中,施工人员不得在吊件下方和受力钢丝绳内角侧逗留
18. 塔材就位时,严禁将手指伸入螺孔找正。塔材及工具严禁浮搁在铁塔上。
19.塔材就位时,严禁将手指伸入螺孔找正。塔材及工具严禁浮搁在铁塔上。
20. 守夜人员的防雨棚要搭设在安全地带。防止山体滑坡、塌方。
(五)、主要施工机具和安全用具的一般要求:
1.主要施工机具和安全用具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性能检查、试验并标识,严禁超期使用。
2.工器具妥善保管、定期保养;施工转场前必须外观检查,严禁使用变形、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施工机具。
3.不得使用没有按规定试验、鉴定合格的自制或改装的机具。
4.施工机械应由有实际操作经验的人员操作。
(六)、施工现场管理的一般要求:
1.现场安全监护员应认真履行安全监护职责,严格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及时制止违章作业,不得从事与其无关的工作。
2.现场施工作业严格遵守业主和监理的现场管理要求。
3.现场施工应有明确的责任制,现场负责人对作业现场负全责,指挥操作人员安全有序作业,操作人员各司其职,不得擅自离岗,严格按要求作业。
4.施工现场的安全应急措施齐全完好,始终保持待用状态。
5.施工现场作业过程中,发生天气异常变化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具体要求执行安规中的相关条款。
(七)、铁塔运输、装卸:
1.铁塔装卸作业应设安全监护员,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
2.汽车运输前必须对运输道路、桥梁进行调查,对新补修的道路应空载行走一次后再载重运输,严格按照桥梁允许载重限制运输荷载,汽车严禁通过危桥。铁塔装卸占道作业应在作业点两端50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严禁人货混装。
4.汽车运输前必须检查塔材是否绑扎牢靠。运输途中,应随时注意绑扎有无松动。
5.塔材放置在公路旁过夜时,应设置警示灯。
6.人肩扛多件塔材时,塔材应绑扎成捆,肩扛处应缠绕麻袋或垫以扁担。两人及以上抬运长或重构件时,应有人在工作前检查小运通道情况,障碍物必须清除,转弯处应加宽,险峻陡壁处应设临时扶手。四人及以上抬运长或重构件时,应明确一人指挥,务求步调一致。不得直接用肩扛。
7.运输时应按指定修筑的道路行走,不得任意穿插庄稼地和其他地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八)、防火方面:
1.各施工住地应按要求配备数量的灭火器材,各住宿房间内电源应经常检查,采取电取暖时应做到人走电断。严禁私拉乱接。
2.食堂、浴室应注意煤火炉灶余火处理及防止煤气中毒。
3.各施工桩位禁止生火取暖,山区林区施工时禁止吸烟。
4.桩位守夜的民工山地林区生火做饭,必须清理炉灶周围2米以内的易燃杂草和物品,配足消防用水。防止森林火灾。
5.加强油类保管,队仓库保管员和现场负责人每天要坚持将未使用完的油类收、交入库,不得留在现场过夜。
(九)、文明施工方面应注意如下方面:
1.进入施工范围,要坚持做到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要遵守当地的民风民俗,乡规民约。
2.施工时不得随意破坏当地的一草一木,不该损坏的坚决不损坏。该损坏得尽量少损坏,争取当地人对我们的理解。
3.大型的施工点,应设立临时厕所,不得随地大小便。
4.不论民工、职工施工现场不得生火起暖,施工现场应设临时吸烟处,烟头及时熄灭,防止火灾。
5.住点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准腐烂变质食物流入食堂,防止各种疾病的传播。
6.尊重当地民风民俗,与当地政府相互配合,处理好地方关系。
(十)、施工队管理
1. 按桩位进行踏勘和事故预想后,队级危险源、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控制措施清单;每月一次危险源、环境因素控制监测记录。
2. 队级安全施工措施和危险源、环境因素交底签字记录。
3. 工器具材料、安全用具、消防设施台账、周期检查试验记录;
4. 每周一次安全环境工作例会及安全活动日记录
5. 安全员每周一次安全自查及整改记录(附记录本)
6. 施工队仓库应按定置化要求摆放,危险品存放应符合有关规定。
7. 外租车辆和外聘驾驶员档案资料(合同书、驾证、行驶证、保险)
8. 保存资料: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计划、总结、措施、文件、事故通报、简报等应整理归档。上级下发文件,定期组织学习,并有记录。
三、架线分项工程技术安全
一、基本要求
(一)、运输
1、运输前应事先对道路进行调查,需要加固整修的道路应及时处理,对路经险桥、沟坡和坑洼路面等,应在出车前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用载重汽车接送施工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取得交通管理部门的载客许可证。
⑵车厢栏板牢固,栏板高度不低于1米。
⑶车上指定安全监护人。
⑷不得超员,乘车人员的头、手不得伸出车厢栏板,车厢栏板上严禁坐人。
⑸乘车人员应随时躲避路边树木及道路上方的障碍物。
(二)、一般规定
1、施工作业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2、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有权制止他人违章行为。
3、主要工器具(所有受力工具、机械、个人防护用品、检测仪表等)应符合技术检验标准,并附有需用荷载标志;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及常规检查,不符合者严禁使用,不得以小代大。
4、进入施工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5、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
6、高处作业应戴好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带。安全带(绳)必须拴在牢固的构件上,并不得低挂高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绳)是否拴牢。
7、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
8、作业现场除必要的施工人员外,其他人员应离开杆塔高度的1.2倍距离外。
9、使用卧式地锚时,地锚套引出的方向应开挖马道,马道与受力方向应一致。
10、不得利用树木或外露岩石作牵引或制动等主要受力锚桩。
1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2、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经县级及以上医院鉴定,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13、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并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具。
14、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保护,手扶的构件必须牢固。
15、作业人员上下铁塔应沿脚钉或爬梯攀登。在间隔大的部位转移作业位置时,应增设临时扶手,不得沿单根构件上爬或下滑。
二、人力及机械牵引放线
1、放线时的通讯必须迅速、清晰、畅通;若采用旗语时,打旗人应站在前后通视的位置上,且旗语必须统一,严禁在无通讯联络及视野不清的情况下放线。
2、放线滑车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带有开门装置的放线滑车,必须有关门保险。
3、线盘架应稳固、转动灵活、制动可靠。
4、线盘或线圈展放处,应设专人传递信号。
5、作业人员不得站在线圈内操作。线盘或线圈接近放完时,应减慢前牵引速度。
6、架线时,除应在塔处设监护人外,对被跨越的房屋、路口、河塘、裸露岩石及越线架和人畜较多处均应派专人监护。
7、导、地线被障碍物卡住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线弯的外侧,并应用工具处理,不得直接用手推拉。
8、穿越滑车的引绳应根据导线、地线规格选用;引绳与线头的连接应牢固。穿越时,施工人员不得站在导线、地线的垂直下方。
9、人力放线应遵守下列规定:
9.1、领线人由技工担任,并随时注意前后信号;拉线人员应走在同一直线上,相互间保持适当距离。
9.2、通过河流或沟渠时,应由船只或绳索引渡。
9.3、通过陡坡时,应防止滚石伤人;与悬崖险坡应采取先放引绳或设扶绳等措施。
三、张力放线
1、导引绳、牵引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
2、吊挂绝缘子串前,应检查绝缘子串弹簧销是否齐全、到位。吊挂绝缘子串或放线滑车时,吊件的垂直下放不得有人。
3、牵引场转向布设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3.1、使用专用的转向滑车,锚固必须可靠。
3.2、各转向滑车的荷载应均衡,不得超过允许承载力。
3.3、牵引过程中,各转向滑车围成的区域内侧严禁有人。
4、转交塔的预倾滑车及上扬处的压线滑车必须设专人监护。
5、牵引过程中,牵引绳进入的主牵引机高速转向滑车与钢丝绳卷车的内角侧严禁有人。
6、导引绳、牵引绳的端头连接部位、旋转连接器及抗弯连接器再使用应由专人检查;钢丝绳损伤、销子变形、表面裂纹等严禁使用。
7、张力放线前应由专人检查下列工作:
7.1、牵引设备及张力设备的锚固必须可靠,接地应良好。
7.2、牵张段内的越线架结构应牢固、可靠。
7.3、通讯联络点不得缺岗。
7.4、转角塔放线滑车的预倾措施和导线上扬初的压线措施必须可靠。
7.5、交叉、平行或临近带电体的接地措施必须符合安全施工技术的规定。
8、张力放线必须具有可靠的通信系统。牵引场、张力场必须设专人指挥。
9、展放的导引绳不得从带电线路下方穿过。
10、牵引时接到任何岗位的停车信号都必须立即停止牵引;张力机必须按现场指挥的指令操作。
11、导线或牵引绳带张力过夜必须采取临锚措施安全措施。
12、导线的尾绳或牵引绳的尾绳在线盘或绳盘上的盘绕圈数均不得少于6圈。
13、旋转连接器严禁直接进入牵引轮或卷筒。
14、牵引过程中发生导引绳、牵引绳或导线跳槽、走板翻转或平衡锤搭在导线上等情况时,必须停机处理。
四、紧线
1、紧线的准备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1、按施工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现场布置及选择工器具。
1.2、塔的部件应齐全,螺丝应紧固。
1.3、紧线塔的临时拉线和补强措施以及导线、地线的临锚准备应设置完毕。
2、牵引锚桩距紧线塔的水平距离应满足安全施工技术的规定;锚桩布置与受力方向一致,并埋设可靠。
3、紧线前应有专人检查下列工作:
3.1、通讯畅通。
3.2、埋入地下或临时绑扎的导线、地线必须挖出或解开;导线、地线应压接、升空完毕。
3.3、障碍物以及导线、地线跳槽应处理完毕。
3.4、分裂导线不得相互绞扭。
3.5、各交叉跨越处的安全措施可靠。
3.6、冬季施工时,导线、地线被冻结处处理完毕。
4、紧线过程中,监护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4.1、不得站在悬空导线、地线的垂直下方。
4.2、展放余线的人员不得站在线圈内或线弯的内角侧。
4.3、不得跨越将离地面的导线或地线。
4.4、监视行人不得靠近牵引中的导线或地线。
4.5、传递信号必须及时、清晰;不得擅自离岗5、紧线应使用卡线器,卡线器的规格必须与线材规格匹配,不得代用。
6、挂线时,当连接金具接近挂线点时应停止牵引,然后作业人员方可从安全位置倒挂线点操作。导线划印前必须采取防止跑线的可靠措施。
7、挂线后应缓慢回松牵引绳,在调整拉线的同时应观察耐张金具串和塔的受力变形情况。
8、分裂导线的锚线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8.1、导线在完成地面监锚后应及时在操作塔设置过轮临锚。
五、附件安装
1、附件安装前,作业人员必须对专用工具和安全用具进行外观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使用。
2、相邻塔不得同时在同相位安装附件,作业点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3、双钩紧线器或链条葫芦应挂在横担的施工孔上提升导线。
4、附件安装时,安全带(绳)应栓在横担主材上,不得栓在绝缘子串上:安装间隔棒时,安全带(绳)应栓在一根子导线上。
5、在跨越电力线、铁路、公路或通航河流等的线段塔上安装附件时,必须采取防止导线或地线坠落的措施。
6、在带电线路上方的导线上测量间隔棒距离时,应使用干燥的绝缘绳,严禁使用带有金属丝的测绳。
7、拆除放线滑车,不得直接用人力松放,必须使用机械设备。
8、使用飞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8.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飞车使用安全规定,并经过操作培训。
8.2、携带重量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铭牌规定。
8.3、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飞车的前后活门必须关闭牢靠,刹车装置必须灵活可靠。
8.4、行驶中遇有接续管时应减速。
8.5、安装间隔棒时,前后轮应卡死。
8.6、随车携带的工具和材料应绑扎牢固。
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
201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