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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施工安全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5月09日
2.3.1.2、 正在使用中设备不动;
2.3.1.3、 一切信号设备不动;
2.3.2、 防止轨道电路短路的“四不准”:
2.3.2.1、 无绝缘套的撬棍不准使用;
2.3.2.2、 不与车站联系的单轨车不准上道;
2.3.2.3、 起道机不准在轨道上拖滑;
2.3.2.4、 一切导电器材不准在轨道上搭接;
2.4、防止车辆伤害的“五必须、五不准”:
2.4.1、 五必须: 
2.4.1.1、必须遵章守纪,注意安全。
2.4.1.2、过铁路时必须一站、二看、三通过。
2.4.1.3、上道作业必须先防护、巡道执行回头了望制度。
2.4.1.4、临线来车,必须本线下道。
2.4.1.5、必须车动集中看,了望不间断。
2.4.2、 五不准:
2.4.2.1、 不准在铁路上走路。
2.4.2.2、不准在铁路上坐卧休息。
2.4.2.3、 不准从车底下钻越。
2.4.2.4、 不准从“天窗”穿越。
2.4.2.5、 不准以车代步。
2.5、机动车驾驶员岗位安全卡死制度:
2.5.1、 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作业。
2.5.2、 必须严格遵守交通管理规则,严禁超速行驶和强行超车。
2.5.3、 严禁酒后驾驶。
2.5.4、 通过交通道口必须严格遵守“一看、二站、三通过”的制度,严禁抢越。
2.5.5、 驾驶室内必须按规定人数乘坐,自卸车、油灌车、半挂车其它部位严禁坐人,机动翻斗车严禁带人。
2.5.6、 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不开带病车。
2.6、防止触电伤害的十条规定:
2.6.1、 电线路的架设及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
2.6.2、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电源上必须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
2.6.3、 施工及临时设施用高低压用电设备及线路,应按批准的施工设计装设,并符合铁路技术安全规则及当供是部门的规定,严禁乱拉乱用。
2.6.4、 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操作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6.5、 电气设备和电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施工现场架设的低压电线路,不得使用裸导线,高度不得小于2.5米;不得将电线缠挂在钢筋、铁扒钉、脚手架或其它导电的 金属物上。 
2.6.6、 各种用电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劳动部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移动式漏电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的供电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不准有接头。
2.6.7、 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装有专门的开关设备,露天及作业棚内施用的开关、插座,应装入配电箱内,箱底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1.5M,并设门加锁,专人看管。
2.6.8、 残缺的灯头、开关、插座应及时更换,严禁将电线芯直接插入插座和
挂在电线上或用其它金属线代替熔丝。
2.6.9、 用电设备的电气装臵跳闸时,在未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前严禁合闸,暂不使用的机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停止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拆除电源和开关。
2.6.10、 不得擅自乱拉电线路,严禁私用电炉和大功率灯泡。
2.7、关于防止挖断电缆的六点措施:
2.7.1、 在营运线上施工,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指定专人向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搞清地下电缆的埋设情况,明确电缆的经路和电缆的埋设区域。
2.7.2、 必须进行地下电缆的探测,挖探沟确认电缆的位臵,落实防护措施。
2.7.3、 对施工人员认真进行技术交底,责任到人。
2.7.4、 施工中必须请电缆产权、维修单位到场协助,认真做好抢准备,遇到
问题立即修复,减少对行车的影响,施工负责人必须盯在现场,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组织措施开挖和埋设电缆。已挖出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2.7.5、 使用机械在现场附近施工或行驶,必须指定专人指挥,不明了地下电缆埋设情况,未采取防范,严禁施工、行驶。
2.7.6、 使用民工施工的工程必须指定路工专门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防护,要责任到人。
2.8、线路工、班长、领工员岗位安全卡死制度: 
2.8.1、必须按章设臵和撤除防护,封锁和开通线路的命令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发布,严禁委托他人代理。
2.8.2、在封锁施工的慢行时间内,严禁超量开挖、起拔道、卸螺丝等准备工作。 
2.8.3、严禁在卸碴地段高起、大拔道。
2.8.4、严禁超温作业。
2.8.5、开通线路前,施工负责人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线路状态必须达到放行
列车的条件,严禁臆测和冒险放行列车。
2.8.6、必须严格执行“五必须、五不准”制度。
2.8.7、严禁班前、班中饮酒。
2.8.8、未经登记要点不准切断线路,不设防护不准进行施工。
2.8.9、严禁机械、料具侵入限界。
2.8.10、 严禁擅自动用和损坏电器及一切行车设备。
3、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3.1、防行车安全措施: 
3.1.1、防止施工机械材料侵限挡道: 
3.1.1.1、 靠近既有线路施工设备料具,严禁侵入限界。线路两侧施工机械及堆放物品距钢轨头外侧必须保持在2米及其以上,站台上必须保持在2.5米以上,并堆码牢固。施工负责人必须亲自检查,确认不侵限。
3.1.1.2、施工机械通过铁路道口,严格遵守“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制度,严禁与列车抢道。
3.1.1.3、机械设备发生故障,不能立即撤出线路时,必须果断拦停列车,按规定设臵防护,宁停勿撞。严禁弃车逃避。
3.1.1.4、作业人员发现料具侵限来不及处理并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果断拦停列车。
3.1.1.5、利用扣轨、吊轨卸载施工的U型卡、螺栓、脚手架及各类机具材料严禁超限刮碰列车。
3.1.1.6、 跨线作业,严格防护,严格执行邻线来车本线下道制度,及时组织作业人员下道避车。
3.1.2、防止单轨车违章作业: 
3.1.2.1、 运营线上使用单轨车,必须经项目部负责人与行车有关部门办理完承认手续、登记、批准、由路工担任的防护人到位、并配备有足够的随车人员后方可使用。夜间或遇降雾、暴风雨雪时严禁使用单轨车。
3.1.2.2、 站内使用单轨车前后各50米,区间使用单轨车前后各800米防护员手持停车信号随车移动进行防护,区间防护如果了望条件不良,应增设中间防护人员,无防护人员,单轨车严禁上道。
3.1.2.3、 单轨车操作人员和随车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客车到来前10分钟,特快列车到来20分钟之前,货车4公里以外下道。
3.1.2.4、 单轨车严禁放在钢轨内侧或靠站台一侧推行。严禁使用无绝缘单轨车。单轨车上严禁坐人。 
3.1.2.5、 单轨车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撤离运行线路,放臵在安全的地点守护并加锁。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确信状态良好时,方可使用,严禁“带病”上道。 
3.1.3、防胀轨、跑道: 
3.1.3.1、 严格执行作业不超温,起道不起高,扒碴不超长,拔道不超量的规定。主机手发现超拔、超量或省力及随撬不良必须立即告知施工负责人马上处理。
3.1.3.2、 严格执行扒开道床不回填不走,未组织回检不走,发现异常状未处理不走的规定。
 3.1.3.3、 作业人员发现道床卸碴,连续三个瞎缝、轨道方向不良必须及时汇报。
 3.1.3.4、 冬季养护线路坚决消灭严重低凹接头,严禁起高接头,对异型夹板等落薄弱环节的检查和处理等特别加强。发现“三折”情况必须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采取果断处理措施。
3.1.4、防封锁施工作业不当:
3.1.4.1、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要点的登、销记制度。凡影响稳定和设备使用的各类作业,必须按规定程序到车站办理登记要点手续,施工完毕后必须进行销记。凡跨线移梁、架梁和影响营业线行车的施工项目,必须要点封锁施工。
3.1.4.1、按规定设立工地防护员、驻站联络员,防护员必须是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1.4.2、作业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标准,不得任意扩大作业范围。
3.1.4.3、必须服从指挥,未接到施工负责人的通知严禁上道作业。
3.1.4.4、 明确行车设备位臵,做好行车设备的防护加固,严防因施工损坏行车设备和影响行车设备的正常使用。
3.1.4.5、禁止点前超量准备和点中超范围作业和加强邻线车辆的安全防护。严防施工人员、料具侵限挡道。
3.1.4.6、确保施工质量,点后要严格检查,保证放行列车条件。
3.1.4.7、严禁损坏电器设备,防止轨道电路故障。
3.2、人身安全防范措施
3.2.1、野外作业,遇雷雨时,作业人员应放下手中的金属器具,迅速到安全处所躲避,严禁在大树下、电杆旁或涵洞内躲避。
3.2.2、防机车、车辆、施工作业伤害:
3.2.2.1、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五必须,五不准”的规定,严禁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休息时不准在钢轨、枕木头及道床边坡上;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不应小于5米,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开来的列车。 
3.2.2.2、 未设好防护作业不得上道作业。本线来车必须按防护员的要求立即下道并在距钢轨外侧2.5米处避车,下道后要站在限界以外,面向列车尾部,防止车上的车门或坠落物及绳索伤人。
3.2.2.3、 邻线来车本线必须下道,封锁线路施工,必须严格防护,下道避车,禁止两线间站人,防止车辆刮碰挡道伤害。
3.2.2.4、 在区间步行上下班时,应在路间或路旁走行。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
3.2.2.5、 在线路上进行下列作业时应注意:
 A、 多人在一起作业时,相互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工具伤人。
 B、 起道时,使用起道机应有两人配合,机手应由操作熟练者担任,并不得兼作其它工作。
C、 多人分组捣固时,其前后距离不应小于3根枕木;作业人员不得伸出轨枕边缘。 
D、 使用撬棍时,撬棍一定要牢固,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不准骑压或肩扛撬棍拔道。
E、 改道:打道钉要稳,新枕木要先钻孔,不准用捣稿打道钉,防止飞钉伤人;分组打道钉时,其距离不小于6根枕木;在无人行道的桥面上作业时,起钢轨外口道钉时,应站在道心内并使用专用起钉器或弯头撬棍等特制工具。
3.2.2.6、使用撬棍翻动钢轨时,应组织有经验人员操作,其它人员应远离撬棍和钢轨翻动面;禁止用手翻动钢轨。
3.2.2.7、剁除钢轨的肥边时,要戴好护眼镜,禁止面对面作业,并时刻注意来往车辆。
3.3、防物体打击:
3.3. 1、 吊、装、卸、搬作业人员:
3.3.1.1、在2米及其以上桥梁上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3.3.1.2、使用脚手架必须满足安全要求;搭设牢固,脚手架外伸悬臂,应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维修,不得浮起活动。
3.3.1.3、抬运轨料一定要统一口号,禁止用手直接翻动。同组人员必须听从口令,动作一致。
3.3.1.4、 滑行钢轨或装卸钢梁及其它重型机械设备时,滑行钢轨应支撑牢固、坡度适当,滑行前方禁止站人,后方必须有保险揽绳。
3.3.1.5、用装卸长钢轨,钢丝绳与挂钩、固定器具等要联接牢固,人员不得站在移动前方和钢丝绳附近。
3.3.1.6、运行中禁止在长轨上走动,并离开轨端3米以外;卸轨时,撬棍不得插入长轨移动方向的横梁后面,前一根长轨通过本车后才能拔动后一根就位,严禁在悬空的长轨下作业,并注意防止长轨尾部落下时摆动伤人。
3.3.1.7、轨道车随行人员应座稳扶牢,不得坐在堆放较高的物体上和车体的连接之处,车未停稳,作业人员不得上下车;装载路料、机具的轨道车平板,不准搭乘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乘坐人员时,必须安装围栏及扶手。
3.3.1.8、单轨小车禁止搭乘人员。
 3.3.2、 机械、机具工作人员:
必须按规定戴护目镜、工作帽及其它工作用品安全保险装臵及防护罩作用不良禁止使用,信时更换。机具设备出现故障或有不良情况必须停机处理。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
4、施工安全防护
4.1、 防护员的基本条件
4.1.1、防护员必须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视力、听力良好,组织纪律性强,说话吐词清楚,能认真做好正确记录本的
正式的铁路职工担任。
4.1.2、 防护员必须熟知安全防护知识,具备安全防护技术技能,熟悉行车有关规章制度,掌握施工工作和现场情况。
4.1.3、 防护员必须经过安全管理机构进行的有关的安全防护的知识、规章业务、本职工作基本技能和安全技术规则等内容的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者,方可上岗作业。禁止未经安全防护知识的学习,未取得上岗者担任安全防护工作。
4.1.4、 安全防护员要保持相对的稳定,一经派定,不得任意调换。因故离开者,必须由胜任人员担任。
4.2、防护人员的工作制度
4.2. 1、 一般要求
4.2.1.1、防护在执行职务时,必须穿着防护服装,佩带有关证章,按规定带齐安全防护信号和备品。
4.2.1.2、防护员在执行职务时,必须精神饱满。接班前充分休息,班前班中不得饮酒。如有违反,立即停止工作。
4.2.1.3、防护员必须熟悉施工区段的列车运行情况,熟记施工区段列车到发(通过)时刻。认真执行“按图了防护,逐列抹消的制度,以确保旅客列车的绝对安全。
4.2.1.4、防护员必须持证上岗,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尽职尽职。随时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
4.2. 2、工地防护员的工作制度
4.2.2.1、上岗前必须按规定带齐防护信号和备品及通讯设备,并确保使用性能良好。防护人员必须提前到达工地和最后撤离工地。
4.2.2.2、作业中集中思想,认真了望,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密切注意工地作业和列车运行情况。认真执行预报确报和复诵制度,随时向驻站联络员了解列车的运行情况,及时通知工地负责人和现场工作人员。
4.2.2.3、在限速地段,列车接近时,站在来车一端左侧路肩,显示黄色信号,立岗停车。发现列车超速时,以黄色信号上下摇动,要求列车减速。并及时报告行车部门和施工负责人。
4.2.2.4、认真注意观察线路变化性况,对危险地段和重点处所要重点观察,及时发现突发事件。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及时果断设臵停车信号,并迅速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2.2.5、及时询问,认真掌握行车情况。来车时,及时通知催促所有人员机具迅速下道避车。并严格禁止各种机具侵入限界,并做好监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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