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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机械安全使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1月20日

5.开榫机:

    木工使用开榫机作业应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1) 必须侧身操作,严禁面对刀具。进料速度应均匀。
    (2) 短料开榫必须使用垫板夹牢,严禁用手握料。长度大于1.5m的木料开榫必须2人操作。
    (3) 刨渣或木片堵塞时,应用木棍清除,严禁手掏。

6.打眼机:

    使用打眼机作业时必须使用夹料具,不得直接用手扶料。大于1.5m的长料打眼时必须使用托架。当凿芯被木渣挤塞时,应立即抬起手把。深度超过凿渣出口,应勤拔钻头。清理木渣时应用刷子或吹风器清理木渣,严禁手掏。

7.圆盘锯(包括吊截锯):

    木工使用圆盘锯(包括吊截锯)作业应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1) 圆盘锯必须装设分料器,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挡板和滴水设备。开料锯和截料锯不得混用。作业前应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必须拧紧。锯片不得连续断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cm,有裂纹则应在其末端冲上裂孔(阻止裂纹进一步发展)。
    (2) 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作业时应站在锯片一侧,不得与锯片站在同一直线上,以防木料弹出伤人。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3) 必须紧贴靠山送料,不得用力过猛,必须待出料超过锯片15cm方可用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木料锯到接近端头时,应由下手拉料接锯,上手不得用手直接送料,应用木板推送。锯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搬动或高抬,送料不宜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防止木节弹出伤人。
    (4)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严禁锯小于50cm长的短料。
    (5) 木料走偏时,应立即逐渐纠正或切断电源,停车调正后再锯,不得猛力推进或拉出。锯片必须平整,锯口要适当,锯片与主动轴匹配、紧牢。
    (6) 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直径60cm以上的锯片工作时应喷水冷却。
    (7) 必须随时清除锯台面上的遗料,保持锯台整洁。清除遗料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锯末及调整部件,必须先切断电源,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8) 木料若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处理。严禁使用木棒或木块制动锯片的方法停止机械运转。
    (9) 施工用电必须有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器。操作必须采用单向按钮开关,不得安装倒顺开关,无人操作时断开电源。
    (10) 用电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三相五线保护接零系统。定期进行检查,注意熔丝的选用,严禁采用其他金属丝作为代替用品。

8.刮边机:

    使用刮边机作业时,材料应按压在推车上,后端必须顶牢。应慢速送料,且每次进刀量不得超过4mm。不得用手送料至刨口;刀部必须设置坚固严密的防护罩;装刀时必须拧紧螺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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