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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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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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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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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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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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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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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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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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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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1)现场乙炔瓶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时应放在储存间。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并应通凤良好,设有降温设施、消防设施和通道.避免阳光直射。
(2)储存乙炔瓶时,乙快瓶应直立.并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燃物同间储存. 、
(3)储存间必须设专人管理,应在醒目的地方设安全标志。
(4)应使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装卸乙炔瓶的动作应轻,不得抛、滑、滚、碰。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
(5)汽车运转乙炔瓶时,乙炔瓶应妥善固定。气瓶宜横向放置,头向一方。直立放置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6)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乙炔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0℃。
(7)乙快瓶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减压器与瓶阀的连接应可靠,不得漏气。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
(8)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额保留不小于98kPa的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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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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