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三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
5.3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可开动使用.
5.5不懂电气和机械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电气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6.1.1、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6.1.2、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6.1.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1)、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2)、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3)、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6.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技术交底资料。
(3)、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4)、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5)、定期检(复)查表
(6)、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6.1.5、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6.1.6、电工:
(1)、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放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2)、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3)、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4)、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6)、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7)、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8)、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6.1.7、安全距离与外电保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1)、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
(2)、安全距离:
①、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2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②、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③、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④、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⑤、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6.1.8、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等不稳定的地方。
6.1.9、电缆线路:
(1)、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地面从2米高度至地下0.2米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3)、在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敷设的位置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米。
6.1.10、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室内总配电柜(盘)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配电柜(盘)的维护通道为0.8米(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米)。侧面通道不少于1米。
②、配电室门应向外开。
③、配电箱的螺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少于2.5米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9米。
④、配电柜(盘)应按规定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⑤、配电柜(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⑥、配电柜(盘)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⑦、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2)、配电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3)、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4)、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5)、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4米之间。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0.7㎝。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不得歪斜和松动。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7)、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8)、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9)、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10)、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6.1.11、电器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2)、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3)、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5)、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6)、对新购置或购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7)、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8)、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6.1.12、使用与维护;
(1)、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2)、陪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3)、送电操作过程: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过程: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4)、施工现场停电—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5)、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6)、熔断器的溶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溶体及其它金属裸线代替。
6.1.13、照明:
(1)、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2)、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3)、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4)、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工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5)、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6)、在单相及两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7)、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8)、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不低于2.5米。
(9)、罗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罗口相连的一端。
(10)、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米,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1.3米,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0米。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11)、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12)、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不宜采用其他软线,手持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
6.1.14、接地: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心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接零保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作好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3)、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及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4)、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²,铝线不少于16㎜²,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1.5㎜²绝缘多股铜线。
(5)、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6)、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7)、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钢。
(8)、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2.5米。露出地面10~15㎝,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
(9)、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7、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7.1.1、雨季施工到来之前,应对每个配电箱、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必须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防止因短路造成起火事故。
7.1.2、大风、雨后要检查机械设备是否有漏电及其它问题,及时排除隐患。
7.1.3、大风、雨后要检查脚手架基础是否有变形及下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1.4、雨季要随时检查电线情况,不要时要改变电线的走向和敷设方式。
7.1.5、超高的设备要设置防雷设施,雨季前要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7.1.6、氧气瓶、乙炔瓶及易燃液体等应在棚内或库内存放,防止因受雷雨、日晒发生起火事故。
7.1.7、木工场地应远离生石灰等材料,防止因其受潮或雨淋产生高温引起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