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消火栓周围5m范围内不准堆放易燃物和材料、构件,并保持道路的畅通。夜间在消火栓处安装红灯标志。
8、坚持安全消防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防止工伤、火灾事故发生。
9、明火作业先申请,批准后才可作业。电气焊施工要设专人监护。易燃易爆物设专库专人保管。
10、现场设消防水池、灭火器、装修阶段楼内每层设一组消防器。
11、装修阶段的施工下脚料及时处理,禁止在楼内堆积存放。
12、现场设专职消防员,对施工现场内的消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13、在工地明显处设立消防牌,并按消防规定在现场、办公室、仓库设立消防器材。
14、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品,设专人管理,并远离现场堆放,现场环形施工道路要经常保持通畅。
15、消防器材只许用于扑救火灾,不得挪作它用和损坏,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
16、施工用电必须按市电气安装有关规定执行,严禁非电工进行操作。
17、根据市建委、消防局有关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否则该工程项目的消防与保卫的领导、组织、监督、检查工作。各专业施工单位指派一位项目领导负责本项工作并服从现场领导小组的协调管理。
18、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定将消防、保卫工作的职责落实到人。
19、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防火意识,增强防火观念,严格执行防火规定,严肃法规,落实职责。以班组为单位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
20、现场禁止吸烟,禁止明火作业,临时用火之前填报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点有完善的灭火措施和看火人。用火之后检查无火源方可离去。
21、现场不设置油料库房,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禁止在楼内储存和堆放。
22、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培训,昼夜值班上岗巡视检查。安全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并作好值班记录,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3、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安放位置符合消防要求,安期检查、更换灭火器的药品,安全员经常巡视灭火器的使用情况,保持消防器材完好的备用状态,经允许同意明火作业或金属切割、气焊、电焊时,旁边至少配一瓶灭火剂,并留守一人。
24、选择四周有砖墙的房间作为易燃物品专用仓库,仓库内不能生火、烤火、吸烟,并挂上明显注意防火标志,在仓库内配置足够灭火器材,制订出有关易燃物品的仓库管理制度,并安排专人看管仓库。
25、安全员经常巡视灭火器的使用情况,严禁乱扔乱放,空瓶及时更换。
七、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1、线路的架设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架空线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经常对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邻近的线路、照明线路,有过负荷保护。
电缆干线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操作和介质腐蚀。
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操作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架设防护套管。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沿墙壁或电栏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保证橡皮电缆能随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重距地不得小于2.5m。
2、防雷接地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有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等;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头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等机械设备,设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
3、设置要求
室内配线采用绝缘导线。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配电器、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得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每月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合插座”。
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配电箱、开关箱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4、对设备的检修要求。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验、维修时,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送电操作顺序为: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顺序为: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定的熔体代替。
施工现场中一切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在做好保护接零的同时,还要按要求装设漏电保护器。
塔式起重机,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每日工作前对井架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怪、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
焊接机械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受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大于5m,进线处设置防护罩。
使用焊接机械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支流弧焊机的换向器,经常检查和维护。
5、照明要求
在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工具间等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6、安全用电检查
(1)现场临时用电严格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布置和架设,并定期对闸刀开关、插座及漏电保护器的灵敏度实行常规的使用安全检查。
(2)所有的开关箱装上漏电保护开关,施工现场作业的电线为铜芯电缆,其截面能满足施工用电要求。
(3)保证线路接零并装设开关及熔断器。
(4)潮湿和易触及带电的场所,其照明电源电压≤36V。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由值班电工负责接驳,不能随意乱拉乱接。值班电工负责检查用电情况。
楼梯口和梯段边,安装临时护栏杆。顶层楼梯口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井架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给予分隔封闭。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7、临边防护栏杆的设置方法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桩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栏离地高度为0.5-0.6m。防护栏杆高1.5m,并加挂安全礼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架设栏杆柱。
8、栏杆柱的固定方法
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小于50cm。
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面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体碰撞等可能时,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9、防护栏的设置方法
防护栏杆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
八、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1、高处作业前的准备
隧道钻爆法掘进施工安全方案
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施工临时用电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包装车间工程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某工程施工用电专项施工方案
饰面砖工程施工方案
施工试验管理方案
双氧水施工用电专项方案
拆除工程施工方案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雨季施工措施专项方案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工作方案
塔吊基础施工方案
安全文明专项施工方案
夜间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