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召开的西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员大会上获悉,去年西安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16起,死亡18人,7名企业管理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魏志清介绍,去年我市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措施,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努力提高全行业的安全生产素质,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西安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全年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16起,死亡18人,其中高处坠落事故死亡9人,坍塌事故死亡5人,物体打击事故死亡2人,触电事故死亡2人,有7名企业管理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宗罪”威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魏志清分析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存在四方面原因。
1.部分施工项目未纳入监管
部分建设、施工单位为追求利益,在未取得合法施工许可的情况下,就擅自开工建设,有的在规划、建委监察大队的反复查处下还继续违法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生产条件不能满足要求,事故多发,这种情况在开发项目、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普遍存在,此外,一些招商引资和市区重点项目、部队的建设项目也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脱离监管。
2.建设单位压缩工期、直接分包
多年来,我市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存在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行为约束依据不足,造成了部分建设单位违背客观规律,一味追求工程进度,不合理压缩工期和工程造价,有的不按约定拨付工程款,有的肢解工程和变相肢解工程进行分包等,这些问题普遍存在,埋下了事故隐患。尤其是工程前期大多数甲方一边办理相关手续,一边将土方、地基工程分包施工,后期施工阶段的暖通、装修、门窗、保温等分部分项工程甲方直接分包较多,总包单位管理难度加大,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安全事故多发。
3.部分施工企业对项目管理不到位
一是部分施工企业未建立起有效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和外埠施工企业,公司一级只有几个人,安全管理机构不全、人员不足,实际情况与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开展工作需要差距较大,存在“高资质、低管理”现象;二是非法转包、挂靠等现象比较普遍,一些企业对项目部只收费、不管理,放任自流,企业一级的安全管理没有落实;三是企业一级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把关不严,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流于形式;四是企业一级对监管部门文件要求传达贯彻不力,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开展不好;五是企业一级对全员安全培训、三类人员培训等基础性工作做不到位,工程项目部设立的农民工业余学校形同虚设,只当门面。
4.监理人员安全监管不到位
监理企业未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目前我市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偏少,一个总监挂名多个工地现象普遍,加之监理人员培训不足,致使安全知识的培训空缺,导致监理人员安全知识匮乏,对安全隐患识别能力低下,有的甚至视而不见,大多不能满足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