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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28日

  d.禁止捣固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e.禁止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

  6.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

  7.炮响完后,露天爆破不少于5min(不包括硐室爆破),地下爆破不少于15min(经过通风吹散炮烟后),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8.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

  9.爆破员如果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10.处理盲炮必须遵守下列规程:

  a.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b.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d.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e.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路短路;

  f.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g.每次处理盲炮必须填写登记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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