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0 多人作业要统一指挥,密切配合,步调一致,起吊前指挥者应通知所有操作者将手、脚离开绳索等结合处及容易致伤部位后,方可指挥起吊。
2.4.11 吊运、装卸物件时,挂钩工应为自己留有充分的安全余地,不准站到死角处。攀登高处挂钩作业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2.4.12 堆放物件要稳妥,不能过高;堆放圆管等类物件要垫妥,防止倾斜、滚动、倒塌。船上堆放物件应留有通道,不得靠近船舷边、舱口、梯口等开口边缘处,防止坠落伤人。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2.4.13 遇有突然停电或其它故障,吊运物件挂在钩头上悬在空中时,挂钩人员不得离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监护措施。
2.4.14 挂钩工吊物件用的钢丝绳的长度必须适当,分绳间的夹角一般应不大于90°为好。
2.4.15 对吊挂重物件的钢丝绳,每次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确保吊运安全。
2.4.16 挂钩工还必须配合吊车司机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
a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b 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阴暗、吊车司机看不清时不吊;
c 钢丝绳损坏达到报废标准不吊;
d 物件捆绑不牢不吊;
e 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或歪拉斜挂不吊;
f 吊物上站人或吊物上有活动物件没清除干净不吊;
g 氧气、乙炔瓶、压力容器无安全措施不吊;
h 物件梭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i 埋在地下物件情况不明不吊;
j 无看道工不吊。
2.5 作业后
2.5.1 必须将工具、吊索具整理好,擦净油泥。用完的油抹布、油手套不得乱扔,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2.5.2 工具、吊索具必须放到专用架子上或工具箱内,不准随便乱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