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应有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生产调度人员和生产有关领导必须到场。
4.12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4.13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证》。
4.14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
4.15抽堵多个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
4.16每个抽堵盲板处应设标牌表明盲板位置。
4.17生产单位负责填写《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表格,一式两份,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交施工单位确认,公司安全部批准。
4.18审批好的《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单位和安全部各一份。
5.相关文件
《HG 23013-1999 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
6.相关记录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