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装置安全防火知识
1)车间各装置区、周围区域,马路以下地区,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严禁机动车辆和马车进入。
2)装置区及周围的消防通道禁止堆放杂物。
3)所属设备和管道设备的中心静电接地装置,必须每年检测一次,接地电阻不大于5欧姆。
4)各类设备禁止超速、超温、超高、超负荷、超期运行。
5)在容器内作业,必须保证无爆炸气体存在,含氧量合格,照明电压不大于36伏特。
6)新工人、学徒工、实习人员等必须在直接管区操作人员监督下进行各种操作,否则无权操作。
7)新工人或其它单位调入的工人,必须重新学习本单位的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经理论实际操作考核合格,方可独立顶岗操作,并承担起全部责任,否则一律按学徒工待遇。
操作工的安全技术规程
1)操作工要熟悉本岗位塔、罐的种类、数量、容积、各种参数。
2)应熟练的掌握所生产的物料的理化性质、工艺指标和安全条件。
3)应熟练掌握个设备的构造、零部件的作用。
4)装置设有灭火、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检查,保持灵活好用。
5)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必须保持灵活好用。
6)按时逐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管线、阀门情况,巡检时严查管线。
7)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必要时对缓冲罐和回流罐进行脱水,保证产品不含水,影响产品质量。
8)通过对回流罐加强脱水,及时发现换热器是否内漏,尽早处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9)应经常检查运行泵轴承温度,电机温度不准超标,用听针听运行泵的声音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声音立即停泵进行检查。
10)正确掌握各种机泵的开、停步骤,严禁违章操作。以防轴承背帽松动,造成叶轮串动。
11)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
12)严禁用汽油、化学溶剂等擦洗机泵、管线、阀门以及拖地。
1)本车间人员进入生产装置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禁止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背心、短裤、高跟鞋、凉鞋、拖鞋、钉底鞋、赤脚等进入生产岗位。
2)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教育考试不合格者,不准进入生产岗位,未经顶岗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准在本岗位操作。
3)不准在岗位上嬉戏、追逐和打闹,严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班或在班上饮酒。
4)不准乱动非本岗位管辖的各种设施、设备和仪表,外来人员未经车间批准不得进入装置区。
5)各类高压气瓶必须放在通风良好、避免日晒、防火防爆的地方。与明火的距离一般应大于10米,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最小距离也不应少于5米。
6)禁止留长发或不盘发的人进入动设备区操作。
7)未办理维修工作证和电气作业证的,严禁拆卸停用的机泵、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电气设备。
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和工艺操作要求。装置的开停工必须有方案,在统一的指挥下严格执行。
9)电动设备的检查应用手背触摸,并注意接地或接零线是否良好。检修前应通知电工停电并验明后方可进行。
10)未经盘车、润滑油不足,未经全面检查及防护罩未上好的机泵严禁启动。
11)不准戴手套检查和清扫正在运转的机泵,其正在转动的部位禁止清扫。
12)设备要加强维护保养和巡回检查,防止跑、冒、滴、漏,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处理。
13)容器、塔经蒸汽吹扫后,放空阀必须打开,以防产生负压损坏设备。
14)冷换设备启用时应先开冷程后开热程,停用时则相反,用蒸汽吹扫冷换设备一程时,另一程必须打开放空阀。
15)使用蒸汽前,设备管线必须要进行预热,开启阀门要缓慢,防止产生水击和温度骤变。
1)厂区内一律不准吸烟,固定用火点不能随意更改,不准携带火种进入生产装置,未经批准的机动车辆不能进入生产装置。
2)禁止堵塞消防通道和乱动、损坏消防设施,使用消防栓必须征得安全部同意。
3)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票并落实安全措施,监火人必须在现场方可动火。
4)不准用汽油洗刷地面、衣物、机件等。
5)各岗位对采样口要严加管理,除化验人员及工艺人员,其他人员不得乱动。
6)不准在高温设备上烘烤食物、衣物等。
7)禁止用不防爆的工具、物件敲击装有可燃物体的设备。
8)不准用压缩空气吹扫有可燃介质的设备,只能用蒸汽、氮气等。
9)设备动火必须要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可燃气体爆炸下限>4%(V)时可燃气含量应≯0.5%(V),可燃气体爆炸下限<4%(V)时可燃气含量应≯0.2%(V),而且要有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气体分析有效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10)不准随意排放轻烃气体、油品。
11)压力容器的试压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定,装上压力表并在表外面划上允许最高工作压力的红线,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1.5~2倍,精度不低于2.5级。
12)安全阀应进行定期效验和保持良好状态。
1)未经安全教育和技术考试未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喝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或施工。
3)不戴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和检修施工现场或进入交叉作业场所。
4)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严禁进入塔、容器、成品罐、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
5)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
6)未办理维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机 或设备。
7)未经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进行电气施工作业。
8)未经办理施工破土工作票,严禁破土施工。
9)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好用,严禁启动使用。
10)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必须加防护设施,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序号 | 项目 | 正戊烷 | 异戊烷 | 环戊烷 |
1 | 外观和性状 | 无色液体,有微弱的薄荷香味 | 无色透明的易挥发液体,有令人愉快的芳香香味 | 无色透明液体,有苯样的气味 |
2 | 分子式 | CH3-CH2-CH2-CH2-CH3 | CH3-CH2-CH-CH3 | CH3 | |
3 | 熔点(℃) | -129.8 | -159.4 | -93.7 |
4 | 沸点(℃) | 36.1 | 27.8 | 49.3 |
5 | 液体相对密度 | 0.63 | 0.62 | 0.75 |
6 | 气体相对密度 | 2.48 | 2.48 | 2.42 |
7 | 闪点(℃) | -40 | -56 | -25 |
8 | 自燃温度(℃) | 260 | 420 | 361 |
9 | 爆炸下限(v%) | 1.7 | 1.4 | 1.4 |
10 | 爆炸上限(v%) | 9.8 | 7.6 | 8.0 |
11 | 火险分级 | 甲 | 甲 | 甲 |
12 | 危险性类别 | 第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 第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 第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
13 | 毒性 | 属低毒性LD50:446mg/kg | 属低毒性LD50:1000mg/kg | 属低毒性 |
14 | 接触限值 | 美国STEL ACGIH 750×10-6 (w),2210mg/m3 | 未制定 | 美国TWA ACGIH 600×10-6 (w),1720mg/m3 |
15 | 健康危害 | 高浓度可引起眼与呼吸道粘膜轻度刺激症状和麻醉状态,甚至意识丧失。慢性作用为眼和呼吸道的轻度刺激。可引起轻度皮炎。 | 主要有麻醉及轻度刺激作用。可引起眼和呼吸道的刺激症状,重症者有麻醉症状,甚至意识丧失。 | 吸入后可引起头痛、头晕、定向力障碍、兴奋、倦睡、共济失凋和麻醉作用。呼吸系统和心脏可受到影响。对眼有轻度刺激作用。口服致中枢神纤系统抑制、粘膜出血和腹泻等,对皮肤有脱脂作用,引起皮肤干燥、发泡等。 |
16 | 危害指数 | 4 | 4 | 4 |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