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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炉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19日
一、目的
明确保温炉的操作方法、程序和技术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中孚铝深加工熔铸分厂120T、90T保温炉的使用与操作。
三、设备参数
表一 120T保温炉设备参数
内容
数据
备注
炉子类型
矩形倾动燃气炉
 
炉子容量
120X(1+0.1)吨
 
熔池深度
1100mm
 
液面线到炉门坎距离
125mm
 
炉门坎宽度
615mm
 
扒渣角度
35度
 
炉底厚度
500mm
耐材
≤620mm(搅拌窗口)
含钢结构
扒渣坡长度
~2140mm
 
炉子最大倾角
25度
 
烧嘴类型
冷风烧嘴
 
升温速度
≥30/h
 
铸造时铝液温度均匀性
≤±3
 
炉子外壁温升
≤60
 
出口液位控制精度
≤±1.5mm
 
保温炉精炼除气效果
≥50%
来铝含氢量≥0.48mg/100gAl
≤0.25mg/100gA
来铝含氢量≤0.48mg/100gAl
耐材使用寿命
≥3.5年
 
风机噪音
≤85d B(A)
 
铸造时熔体流量
Max55T/h
 
65T/h
铸造开始时填充流速
炉膛容积
~175m3
炉内腔全部体积
 
表二 90T保温炉设备参数
内容
数据
备注
炉子类型
矩形倾动燃气炉
 
炉子容量
90X(1+0.1)吨
 
熔池深度
950mm
 
液面线到炉门坎距离
125mm
 
炉门坎宽度
615mm
 
扒渣角度
35度
 
炉底厚度
500mm
耐材
≤620mm(搅拌窗口)
含钢结构
扒渣坡长度
~1880mm
 
炉子最大倾角
25度
 
烧嘴类型
冷风烧嘴
 
升温速度
≥30/h
 
铸造时铝液温度均匀性
≤±3
 
炉子外壁温升
≤60
 
出口液位控制精度
≤±1.5mm
 
保温炉精炼除气效果
(以买方考核为准)
≥50%
来铝含氢量≥0.48mg/100gAl
≤0.25mg/100gA
来铝含氢量≤0.48mg/100gAl
耐材使用寿命
≥3.5年
 
风机噪音
≤85d B(A)
 
铸造时熔体流量
Max45T/h
 
填充流速(铸造开始时)
55T/h
 
炉膛容积
~145m3
炉内腔全部体积
 
四、内容 
保温炉操作主要包括温度控制、扒渣操作、成分调整、炉内精炼、熔体静置、补充精炼操作等。
(一)温度控制
1、温度测量。倒炉完毕后,用炉子上铝液测温装置,检测铝液温度。
2、点火升温和保温。保温炉配置共两组4个冷风烧嘴,分别分布在左右两侧炉壁上,可根据铝液温度情况开启单组或两组,对铝液进行升温或保温。
(二)扒渣操作
1、扒渣时间:
(1)倒炉后需扒净表面浮渣。
(2)成分调整加Mg锭之前需扒净熔体表面浮渣。
(3)熔体取样前需扒净表面浮渣。
2、扒渣要求
(1)扒渣前必须将扒渣耙前端伸入炉内预热烘烤2分钟以上,熔体扒渣温度范围:710~750℃。
(2)扒渣要求平稳,不能使熔体浪推浪。
(3)渣子要求扒净,尽量少带出金属,扒渣时耙子在炉门停顿片刻,以利于渣中金属回流到熔炼炉内。扒渣过程中扒渣耙和扒渣臂尽量不接触在炉门浇注料,以防浇注料损伤。
(4)扒渣必须从炉门炉门左侧往右顺序进行,防止漏扒现象。
(5)所扒出的炉渣应及时运往处理铝渣的压渣机处迅速进行处理,以减少铝渣燃烧。
3、扒渣标准:以目测熔体表面无明显大块浮渣为准。
(三)成分调整
1、调整成分一律以熔炼炉为主,保温炉为辅,保温炉原则上不调整成分或少量调整。
2、高成分转低成分(高、低成分含量比值大于5)时,熔炼炉补料要考虑保温炉余料和炉况适当留余量,可待保温炉取样根据分析结果补足配料值,并充分熔化后搅拌。
3、低成分转高成分(高、低成分含量比值大于5)时,熔炼炉补料可考虑保温炉余料和炉况适当多补,并可根据保温炉取样分析结果进行补料调整。
4、成分范围较窄的合金,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保温炉取样调整。
5、保温炉成分调整一律用中间合金(镁锭除外)进行。
6、钛元素一律在保温炉内用铝钛合金的形式加入。
(四)炉内精炼
1、5×××系、6×××系以及特殊产品要求使用精炼剂的合金,精炼采用氩气+氯气+Promag精炼剂/除钠剂进行精炼,精炼剂/除钠剂用量为1.0-1.2kg/t Al。
2、对与1×××系、3×××系产品只使用氩氯混合气体进行精炼,保温炉内不允许使用任何精炼剂。
3、精炼温度及精炼时间:730℃~750℃,≥20分钟。
精炼过程中精炼器不能正常精炼时,应及时处理,再精炼时应重新计算精炼时间。
4、精炼操作
倒炉彻底完成后,向保温炉内撒入20Kg打渣剂(PS版基、铝箔坯料除外),闷5分钟后扒净熔体表面大部分浮渣后才能进行精炼操作,不允许边倒炉边精炼,不允许不扒渣即进行精炼,防止渣被卷入;转合金后的第一炉,倒炉后要先取样,在成分合格后,测量熔体温度是否满足精炼要求,在温度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准备精炼,温度未达到要求时,调整温度后再精炼;连续生产某一合金时,倒炉后先进行精炼,精炼后静置时进行取样分析。
(五)熔体静置
精炼完毕关闭炉门进行熔体静置;静置时间≥30分钟。熔体温度调整到720℃~740℃,之后才能进行铸造。
(六)补充精炼
1、熔体在保温炉内精炼后,停留时间(指倒炉终了到最后一铸次开始的时间)规定为不多于6小时,若超过时间,需补充精炼10~15分钟,并静置10分钟以上。
2、当熔体在保温炉内因故不能在90分钟内开头,以致影响整炉料在6小时内不能铸完时,需重新搅拌、精炼、静置后铸造。
3、对于多铸次铸造,因铸造总时间过长,导致熔体在保温炉内停留时间超过6个小时,应在铸造中间铸次收尾后重新精炼、静置后铸造。
4、对于5×××系合金,因为各种原因导致熔体在保温炉内停留时间超过6小时时,应重新取样分析成分、调整成分并补充精炼静置。
5、保温炉熔体精炼后,因故搅动了熔体或进行了补料等,均需补充精炼10~15分钟,并静置10分钟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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