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硝酸铵化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9月16日

 第一条  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  作业前必须将现场留存的煤、石灰、硫磺等杂物清理干净。
  第三条  皮肤有外伤及患有严重皮肤病者不准参加作业。
  第四条  作业人员应戴防尘口罩、胶面手套(缝包人员不准戴手套)、袜苫等防护用品,作业过程中不准随意摘卸。
  第五条  如果眼睛接触到硝酸铵,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如有任何反常的感觉或症状,应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并及时上报。
  第六条  不准冲击破碎板结块。
  第七条  在搬码过程中,应轻搬轻放。
  第八条  库内堆存时,不准同时存放有机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场地堆存时,与可燃物的堆存位置之间要留有足够的防火安全距离。
  第九条  流动机械清舱时,应平稳操作,低速运行。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