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胶管两端的接头,须用卡子或软金属丝固定牢固。
6、 氧气管和乙炔管不可互换。
7、 搬运氧气瓶、乙炔瓶时,应轻放,禁止把瓶头瓶口损坏。
8、 氧气瓶、乙炔瓶压力调节器在冻结时,应用温度或蒸汽加热,禁止用明火烘烤。
9、 乙炔或氧气胶管如发生燃烧时,应急速关闭气门,扑灭火源,压力调节器压力表不正常或无铅封时,禁止使用。
10、氧气瓶、乙炔瓶距5米以上。
11、氧气瓶与乙炔瓶周围温度应保持350C以下,在炎热的太阳下要遮盖阳光,禁止直射在瓶上。
12、熔枪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阀门后开乙炔阀,熄火时与此相反。
13、开氧气瓶的气阀要慢,如急剧的开动气阀,能使减压器起火。
14、开启及关闭氧气瓶的气阀时,要站在减压器的侧面,防备气阀螺丝栓损坏时,减压器冲出而引起伤害。
15、不准将正在燃烧中的熔枪放下离开,必须离开时,必先熄火。
16、在工作完毕后,切记关闭氧气瓶、乙炔瓶气阀。
17、在熔接时应注意防止火星及垫金属物熔在胶皮管子上。
18、氧气瓶、乙炔瓶须放在干燥、空气流通、不接近燃料、不会碰撞的地点。
19、本规程适用于二运车间电气焊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