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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锻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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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0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15日
1.开动设备前,应检查操纵装置、接地装置、隔热装置、离合器、工具或锻件传送装置等是否完好、可靠,气压是否正常,方可开锤。
  2.在检查、修理、调整时,应在锤与砧之间垫上结实的木块。
  3.冬季应预热锤头、锤杆和胎模,以防断裂伤人。
  4.工作中应经常检查设备和工具上受冲击力部位有无损伤、松动或裂纹,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
  5.传送锻件时,不得投掷,不准横跨传送带或自动线递送工具或坯料。大锻件必须田钳夹牢,用行车吊运。
  6.锻工应听从掌钳者的指挥,指挥信号要明确,握钳把时,不得将手指放在两钳把之间,更不准将钳把对着身体,而应置于身体的侧面,以防造成事故。
  7.锤头未停前,头、手不得伸入锤下,不准用手或脚直接清除氧化皮,也不得锻打冷料或过烧的坯料,以防飞出伤人。
  8.配合行车作业时,应站在安全位置,严禁在吊物下站立或通过。
  9.锻件应堆放在指定地方,且不得摆放超高,离锻造操作机运行及热锻件运送范围1米以内禁止堆放物件和站人。严禁将易燃、易爆物件放在加热炉或热锻件近旁。
  10.工作完毕后,应平稳地放下锤头,关闭动力开关,整理现场,清除废料。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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