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遵守一般锻工安全操作规程。
2.工作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液压系统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上、下砧面是否对齐、平整,安装是否牢固;翻钢机或吊钳是否有故障。待一切正常并信号显示正确后方可开车。
3.用翻钢机吊料,链条应挂在重心上,不准用在套筒尾附加物件或人体的办法来平衡。在套筒及吊物运行区间禁止站人。
4.使用操作机或剁刀机时应遵守相应工种的操作规程。
5.十不压:
(1)指挥信号不明不压;
(2)超高压,低水位不压;
(3)料未放正、超过允许偏心范围不压;
(4)垫块未垫好及用楔形垫块或两块垫铁叠垫的不压;
(5)砧面上有油、水不压;
(6)低于锻件的始锻或终锻温度不压;
(7)工件未套紧、夹紧,放平及更位过程中不压;
(8)工件超高,用顶锻(即用活动横梁压)不压;
(9)测量锻件尺寸时不压;
(10)砧面无锻坯不压。
6.剁料时,剁刀必须垂直地放在毛坯上,方垫必须与剁刀背全面接触。
7.冲孔时,开始施压及冲去芯料均应慢速行程。严禁用上、下砧压住锻件,再用行车拔出夹在锻件内的冲子。
8.锻造中,应听从组长的指挥。泵站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时,应立即停车。锻坯吊运过程中只准人(挂钩工)指挥行车。
9.在水压机及管道内有高压水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岗位。
10.翻钢机,操作机不同时,应放到远离压机的安全位置上,吊钳应选择坚实,平整的地面放置,钳口应张开成120°以上,防止倾翻。
11.停车时,应将上、下砧合拢,手柄放在“零”位上,关闭总阀门,并通知泵站停止供水。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