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该自救器每次使用后,应对气囊、口具进行清洗消毒;对氧气瓶充气;更换吸收药剂。
15. 组装后,必须全面进行性能检查,使其符合标准要求,保持良好状态。
16. 不准无故开启自救器。
17. 自救器禁止代替工作型呼吸器使用。
18. 由于氧气袋外露,应特别注意防止与锐器接触。
19. 禁止在无技术保证的情况下,随意拆卸减压器,以避免其性能降低。
20. 氧气瓶内应充装医用氧气,氧气浓度不得低于98%。
21. 自救器存放环境应干燥,无腐蚀性气体,温度应保持在摄氏零度以上。严禁自救器与油脂混放在一起。
22. 保管人员要对交回的自救器进行验收
(1)自救器壳体有无损伤;
(2)氧气瓶压力应不低于20兆帕。
23. 长期未使用的自救器,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药品(二氧化碳吸收剂)检查,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气密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