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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安全运行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6月01日

  (3)工作许可人

  a、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b、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c、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危险;

  d、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发生疑问,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进行补充。

  (4)检修工作成员

  认真执行《安规》和现场安全措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互相关心作业安全,并监督《安规》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

  10、安全教育

  (1)每周组织一次全车间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安全教育使全体人员在思想上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

  (2)因故间断工作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进行《安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上岗工作;

  (3)新工人进车间或调换工种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由车间安全员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全车间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比;

  11、安全活动日制度

  (1)每周应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由车间主任、技术员或班长主持,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安全文件、讲话,事故通报以及业务技术和安规;

  (2)分析本周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有关安全措施;

  (3)组织对“二票三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评比,通过自查互查、抽查等形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结合季节特点和设备缺陷情况,开展安全情况分析;

  (5)每月总结一次安全活动工作,交流安全生产经验互帮互学,做到有记录、有内容、有效果;

  12、职工违章教育制度

  (1)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并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及时纠正;

  (2)发现值班员有违章、违纪的苗头时,值班长要及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及安全教育,提高其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3)对严重违纪者,应通知其停止工作,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停工学习期间按规定扣发奖金;

  (4)对违章人员要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使其保证不再违章,并在车间内安全活动日会上作检查;

  13、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制度

  凡发生伤亡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和有意延迟不报;

  (1)发生伤亡事故时,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救护受伤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2)对未遂的事故要引起高度的重视,找出原因,吸取教训,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3)为给事故调查分析提供准确的依据和可靠的物证,要认真保护现场,抢救受伤者需移动物件时,应作出标记;

  (4)凡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发生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的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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