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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15日

  14.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15.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6.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7.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8.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9.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20.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21.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22.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23.10至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24.使用与管理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4条执行。

  25.检查与维修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5条执行。

  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请对使用说明书和铭牌上内容熟记后再操作。

  2.请将上、下限位的停止块调整后再起吊物体。

  3.在使用之前请确认制动器状况是否可靠。

  4.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绝对不要操作。

  (1)弯曲、变形、腐蚀等。

  (2)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磨损量大。

  5.安装使用前请用500V兆欧表检查电机和控制箱的绝缘电阻,在常温下冷态电阻应大于5MΩ,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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