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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罐笼、推车机维修工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2月25日

        第1条  修理工必须经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者,才能从事本岗位工作。
        第2条  修理工必须穿戴配备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进入工作岗位。
        第3条  检查、修理必须在设备停止运行状态下进行。
        第4条  拆卸、安装大件时应使用起重设备,并由专人指挥起吊,所用工具必须符合要求,重物下方或物件运行方向前严禁站人。
        第5条  使用手锤、手钳、螺丝刀等手工工具时,应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6条  从事电焊、气割工作,要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操作。
        第7条  检修设备经试运转合格后,要填写检修记录。
        第8条  工作结束要清理工作场地,做到文明整洁。
        第9条  检修质量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执行。
        第10条  本规程未尽部分按有关规定及产品说明书中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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