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职局部通风机运转工或兼职运转工负责局部通风机的管理工作,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运转工应经过专门训练,掌握操作方法,并考试合格。
2.启动前,应检查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是否有杂物等。若有其他杂物,等清楚符合规定后,才准启动。
3.局部通风机进风口前20米内不应堆有杂物。
4.每台局部通风机必须悬挂管理牌板,内容包括:局部通风机编号、管理人姓名、风筒长度、周围一氧化碳及二氧化碳浓度、有效风量。
5.局部通风机应断续启动,不要一次启动,以防止风筒脱节或吊环脱落。
6.同一地点安装两台局部通风机和两台开关时,开关上要有明显标志,以防发生误操作。
7.两台局部通风机串联时,应在第一台启动后再开下一台,严禁同时启动。
8.局部通风机启动后,发现机体有震动、颤动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
9.应经常检查局部通风机电机外壳温度,以不烫手为正常。
10.专职运转工除观察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和巡视风筒外,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11.兼职运转工必须在启动局部通风机10分钟后,确认一切正常时,方能进行其他工作,但必须时刻注意局部通风机的运转情况。
12. 运转工每班至少要检查2次风筒,发现有脱节、挤压、扭折、破裂、脱挂及漏风等现象时,要及时处理。
13.局部通风机在正常运转时,不准随意停机。
14.没得到主管技术人员的正式通知,不允许任何人搬动局部通风机。
15.遇到下列情况时,运转工有权立即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
(1)运转过程中声音突然发生变化、转速减慢、发生单相运转或其他故障时;
(2)电缆过热或电机有焦味时;
(3)电机外壳温度高于80摄氏度时。
16.如因检修停电,必须事前通知运转工;运转工在通知掘进工作面撤出人员后,才准切断电源。
17.掘进工作面临时停工时,不准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
18.局部通风机停风后,运转工必须通知工作面撤出人员,并在停风区巷道口20米处设置醒目的栅栏、在停风巷道口新鲜风流处设岗看守,禁止人员进出停风区,待恢复正常通风后方可撤岗。
19.当局部通风机发生故障停止运转时,要及时向通风区、矿调度室汇报,等待处理,不得离岗。
20.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运转工不得随意启动局部通风机。
21.必须在现场交接班。
22.双台风机联合运转时,应分台分次启动,间隔串联启动时,被串风机必须执行先停一机、后启动的规定,以确保在新鲜风流中安全操作。
23.在混合式通风系统中,用作短抽和短压的风机,必须执行先停机后启动的规定,以避免循环风。
24.应保证抽出式风机经常运转,无特殊情况不能停机。因故障检修、停电等原因停机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25.采用不带除尘装置的抽出式风机通风时,在距风机10米处的连接风筒内应安设水幕喷雾装置。
26.当风机内的一氧化碳及二氧化碳浓度超限时,可打开安全风窗,逐渐调节风窗渗入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