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溜井漏斗放矿运输工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31日

  1、  漏斗口及放矿平台上下要有良好的照明,溜井放矿平台要牢固。

  2、  保持漏斗口下坑道、斗脚下干净清洁和水沟畅通。

  3、  漏斗口发生堵塞或漏斗发现空时,禁止爬入溜井、漏斗内处理,只准用长棍(钢钎)或长竹杆在漏斗外处理,或用长竹杆将炸药顶入漏斗(溜井)内爆炸处理,或从中段(分层)溜井口将炸药包丢入漏斗(溜井)内爆炸震动处理,用撬棍(钢钎)撬动堵塞大块时,手的撬棍(钢钎)关不准对人的胸前,避免石头冲下打对钢钎(撬棍)而造成棍反冲打伤人。

  4、  放矿人员应与中段(分段)出矿人员经常取得联系,了解溜井(漏斗)情况,以便随时掌握溜井(溜井)存矿成份,警惕和避免发生跑矿事故。

  5、  矿车、电车掉道时,必须停车后(电车要断电源)处理。采用垫拉方法处理,拉车时,矿车两侧严禁站人。

  6、  人力推车时,要抬头看前方,发现有人或拐弯时,应先发出呼喊声,并减速慢行。

  7、  矿车装矿时,装矿面不得超出车箱面0.1米。

  8、  放漏斗时,放矿人员应站在漏两侧或专设的平台上,其他人员不得从漏斗前通过和停留,不得把漏斗(溜斗)放空。必须经常注意检查溜井放矿平台是否牢固。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