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矿用电子装置及电子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修理作业。
二、上岗条件
第2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
第3条了解《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第4条具备一定的电子技术及微机、单片机等基础理论知识,掌握煤矿井下电气防爆、电气安全和煤矿并下安全基本知识
第5条熟悉工作范围内的电子设备或器件的结构、原理性能及测试方法,了解矿井常用电气设备的结构和工作原理。
第6条掌握常用工器具及仪器、仪表的一般技术性能和使用方法。
三、安全规定
第7条矿山电子维修人员须遵守本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中未涉及的内容应按相应规定或产品说明书中的要求执行。
第8条使用万用表、示波器、滤波器、信号发生器等仪器时要遵守相应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9条现场检查出的问题当场不能处理时,应通知有关单
位采取临时安全措施,设备严禁带病运行。
第10条井下作业:
1.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2.进行与电气设备有关的操作,必须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
3.应与所在区队负责人或设备维护人员一起进行,不得单独一人操作。
第11条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四、操作准备
第12条向有关单位或人员询问故障发生情况,确定故障发生范围。询问内容主要包括:设备使用情况;发生故障的环境状况;故障表现的特征;发生故障之前进行的操作;故障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第13条准备好修理所用产品说明书、电路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14条清点维修用工器具、仪表、备用件,检查其是否完好。
五、正常操作
第15条修理前先进行设备或器件的外观检查,看有无破损,接线或焊接处有无松动,若有则应做相应处理。
第16条修理时应使用与设备相匹配的试验电源,确保电源与设备的连接正确、规范。
第17条选择与设备参数相匹配的测试仪器,并正确选择测量挡位进行参数测定:
第18条在用手触摸电子元件前,应用手触摸一下金属构件(线路板以外的)以释放人体静电,防止人体静电击穿电子元件。
第19条 在调整调电阻、电容、电抗等元件的阻值时,应在原始位置做好标记,以防将系统调乱。
第20条拆卸物件时应小心拆卸,拆卸下来的零件和接头等应记清号码并放于特定位置,以免装配混乱和接线错误而发生故障。
第21条更换
1.应尽量选用与被损件特性相匹配的同型号元件,若选用其他型号元件必须在修理记录中说明。
2.更换前应先检测替换件性能是否满足要求。
第22条安装。
1.有极性的元器件应注意正负极,确保正确安装。
2.需要焊接时要严格遵循有关焊接工艺。
3.安装完毕需进行设备整体试验,确认整体性能满足要求后方可结束工作。
第23条检修检查高压电子设备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检查高压设备时,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
2.停电后,必须用与所测试电压相符的高压测电笔进行测试。
3.确认停电后,必须进行放电,放电时应注意:
(1)放电人员必须戴好绝缘于套、穿上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放电。
(2)放电前,还必须先将接地线一端接到接地网(极)上,接地必须良好。
(3)最后用接地棒或接地线放电。
4.放电后再将检修高压电子设备的电源侧接上短路接地线,方准开始丁作。
第24条M0S器件注意事项。
1.存放和运输时,最好用金属容器或导电材料包装,严禁使用易产生静电的化工材料或化纤织物包装,同时应将器件的电极短接:
2.电路中的输入端不能悬空。
3.组装、调试电路时,要使电烙铁、仪表、工作台面良好接地。
4.焊接时,应先用导线将器件的电极绕在一起,焊好后再解开线,或利用余热进行焊接。
5.用测试仪检查时,在接人测试仪之后才能去掉电极间的短接线。检查完毕,应先将器件电极短接后方可取下。
第25条发生设备着火时,必须及时切断就近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如灭火器和砂子)灭火,不准用水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第26条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同时向调度室汇报。在触电者未完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六、收尾工作
第27条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件,并放回原位,清理周围环境卫生。更换下来的旧件及时送回指定地点。
第28条认真做好修理记录,并将维修情况、遗留问题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然后方可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