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砌碹工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2条 碹墙的基础,应清理浮矸直到实底,基础槽内不得有流水和影响砌体质量的积水,砌墙时应立标杆、挂边线。
第3条 碹胎的架立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碹胎架立应与巷道轴线垂直。
2.碹胎两侧的拱基应在同一水平上。
3.碹胎的架立,必须牢固,碹胎的下弦不得做工作台用。
4.碹胎之间应设拉杆。
5.碹胎的间距,宜为1.0~1.5m。碹胎和拱板的强度,应能满足荷载的要求。
6.碹胎、碹板重复使用时,应进行整修和清理。
7.在倾斜巷道中架立碹胎,应有适当的迎山角。
第4条 砌拱时,应由两侧的起拱线同时向中间对砌。砌块间的灰缝应饱满。最后封顶的砌块宜位于正中。
第5条 砌体与岩帮之间的空间应充填严实。当拱部砌体与岩顶之间的空间高度在不超过0.5m时,可采用矸石充填,等于或小于2.0m 时,应砌0.5m 厚的缓冲层,当其空间高度大于2.0m 时,应砌0.8m 厚的缓冲层,其余空间部分可用矸石或袋装炉渣充填,也可用木垛接顶。缓冲层可用砂浆片石、砂浆矸石或毛石混凝土等砌筑。
第6条 碹胎的拆模时间不宜少于3天。
第7条 浇筑混凝土支护,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墙模板应安设准确、牢固,板面应平整。
2.碹胎宜用槽钢制作,木制碹胎的厚度不得小于30mm,跨度大于5.0m 时,碹胎双层木板的结合应用螺栓连接。
3.拱顶部分的充填,应在混凝土初凝后进行。
4.拱胎的拆模时间不宜少于5天。
5.每天配料前应对配料的计量器具标定一次,并对计量器具进行零点校核。
6.经过水洗和雨淋后的骨料,应测定骨料的含水率,依据测定结果,调整拌和用水和骨料的用量。
7.在混凝土搅拌地点,每班应作三次混凝土坍落度试验,作为调整水灰比的依据。
8.碹胎的架立及壁后充填等,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8条 泵送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专门设计适合泵送工艺所需的流动性、不离析、少泌水的混凝土配合比。
2.泵送混凝土水泥用量的最小值为280kg/m3 混凝土。
3.石子的粒径不宜大于40mm。
4.坍落度不应小于100mm,允许误差±30mm。
5.水灰比宜为0.4~0.6。
6.砂率宜为38%~45%。
二、操作注意事项
第9条 进班前要在井口装好砌碹所需的砌块和材料。装车时,有规则地轻放,以免碰撞,或造成矿车重心过高,在斜井发生翻车事故。不符合规格与质量要求的砌块不得装运下井。
第10条 到达作业点,首先检查安全状况。若有危岩,应处理好后才能动工;其次检查巷道毛断面,是否符合砌碹的要求,如果接着上一班的碹体继续砌,要检查上一班所砌的碹体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
第11条 找准巷道中、腰线,定好基墙边界线。先按边界线修巷道毛断面的两帮和碹顶高度的顶板,必要时可打眼放炮,扩帮、挑顶卧底,再按基墙边界线要求清除浮渣,掏实顶板、两帮及底板。
第12条 砌基墙必须根据作业规程和施工图纸要求;基墙的第一轮基石要安在符合深度的硬底板上,打平座缝,做到不拱、不跛、不刀、不翘、不扭腰、不搭桥;每轮碹石必须坐砂浆灰,严禁出现瞎缝、裂缝、重缝、干缝现象。
第13条 安好基墙校正中线后,再搭拱架。拱架要搭牢固,防止翻倒伤人。
第14条 按左右各一块的顺序,逐块将碹石搬上拱架,碹石之间垫设减压块(薄木板或旧皮带制成的减压块);碹块结合面如有凹凸,应修平整,以免应力集中,降低寿命。砌最后一块刹尖石时,要做到接触严密,受力良好。如果发现刹尖石过大、过小,要逐块调整碹石,除砌碹尖子外,不准任意减小刹尖石的体积,严禁不拓宽顶棚,以减薄碹石来将就砌碹。
第15条 拱基线或腰线的误差不超过3mm,拱中心线与巷道中心线的误差不超过5mm。凡使用拱板砌碹的巷道,应错缝安砌。错缝长度不少于碹块长度的五分之二。
第16条 需要灌浆砌筑的拱,应按规定的比例调制砂浆,现用现配,边砌边灌浆,保证砂浆均匀分布于每个结合面上。
第17条 碹背上应用砂块充填严实,与顶板密切接触,不准留空隙。
第18条 砌好碹后,收净流砂,保持水沟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