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爆炸物品安全员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10月17日

一、一般规定

第 1 条 爆破物品安全员对爆炸物品押运安全工作负责,必须严格执行爆炸物品装卸、运输制度,确保其在运输途中的安全。

第 2 条 爆炸物品井下运输操作流程1.井下运输必须做到:

(1)   爆炸物品运输,必须由井下爆炸物品库负责人或经过专门培训的安全员持证押送。

(2)   爆炸物品到达井口前,安全员要提前做好准备。

爆炸物品到达井口后,要认真清点核实数量,并与供应部门办好交接手续。

(3)   炸药、雷管不得在井口拆箱,应成箱运往井下爆炸物品库。

(4)   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有木质隔板的专用车辆内,车辆内部铺有胶皮或麻 袋等软质垫层,只准装 1 层雷管箱,并加盖上锁。炸药可以装在矿车内,但堆放高度不得越过矿车边缘。

(5)   立井井筒内运送爆炸物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雷管、炸药必须分别运。

②必须事先通知提升机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③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罐笼内只准放 1 层爆炸物品箱,不得滑动。运送其他类炸药时,爆炸物品箱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罐笼高度的三分之二。

④装有爆炸物品的罐笼或吊桶内,除爆破工或押运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⑤罐笼升降速度: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不得超过 2 米/秒;运送其他类炸

药时,不得超过 4 米/秒。司机在起动或停止提升机时,不得使罐笼发生震动。

⑥吊桶升降速度:无论运送何种爆炸物品,升降速度都不得超过 1 米/秒;司机在起动或停止提升机时,不得使吊桶发生震动。

⑦交接班、人员上下班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物品。

⑧禁止将爆炸物品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6)   斜井运送炸药、雷管,炸药、雷管必须分开运输外,斜井上下押运人员提前联系 好,并做好接车准备。

(7)   斜井运送炸药、雷管的速度不得超过 1 米/秒。

(8)   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炸物品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用同一列车运输,装有炸药与装有电雷管的 车辆之间,以及装有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与机车之间,必须用空车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 3 米。

②硝化甘油类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有木质隔板的车厢内,车厢内部应 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 1 层爆炸物品箱。其他类炸药箱可以装在矿车内, 但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上缘。

③爆炸物品必须由井下爆炸物品库负责人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或涉爆作业人员持证 护送。跟车人员、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应坐在尾车内,严禁其他人员乘车。

④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 2 米/秒。

⑤装有爆炸物品的列车不得同时运送其他人员、物料或工具。

⑥不许装有爆炸物品的列车在井底车场和大巷中停留。

⑦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内有可靠的信号装置时,可用钢丝绳牵引的车辆运送爆炸物品, 但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输,运输速度不得超过 1 米/秒。运输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厢内以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物品。

(10)   从干道向井下药库的铁路支线应不少于两处绝缘轨。两处绝缘轨之间的距离, 进单车时,应大于 1 车身的长度,进列车时,应大于 1 列车的长度。

(11)   运送爆炸物品的车辆到达爆炸物品库口后,要立即卸车,做到轻拿轻放,严禁扔、掷、碰撞等。

(12)   由爆炸物品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物品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②爆炸物品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专用容器内,并加盖上锁。 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物品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物品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③携带爆炸物品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不得超过 4 人, 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④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物品人员沿井筒上下。

7.装、卸车完毕,安全员要立即与库管员清点数量、品种,确认无误后,办好交接验收 手续。

二、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第 3 条 危险因素

1.  爆炸物品装卸、运输过程中受震动、撞击。

2.  炸药库安全员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 4 条 防范措施

1.  爆炸物品安全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爆炸物品性能。严格按照爆炸物品装卸运输制度和操 作规程搬运。避免避免爆炸事故的发生。

2.  爆炸物品安全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爆 炸物品各项管理制度。

第 5 条 事故应急预案

1.  发生事故后,爆炸物品安全员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接报后应及时向矿 值班领导和矿长汇报,并通知安监、保卫和医疗等部门。重大提升事故必须矿调度及时上报

上级有关部门。

2.  爆炸物品安全员要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过程,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间、地点、类别、 伤害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断等。记录要真实准确, 不得弄虚作假。

3.  爆炸物品安全员现场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按章作业,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的扩

大。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